2025年度@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 2025-06-06
受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二、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本项目无具体预算金额;
三、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组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A 东莞市第十高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四、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8.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五、 获取招标文件
(一)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填写相关信息;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二)获取方式:线上报名获取。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者,请将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及转账截图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26.com),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3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6月27日14时30分。
八、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九、 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15时00分。
十、 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十一、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3日止。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