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镇坪县黄龙潭片区生态护岸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边坡支护工程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缇香郡南门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27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AK-CG-2026006
项目名称:镇坪县黄龙潭片区生态护岸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边坡支护工程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2,13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坪县黄龙潭片区生态护岸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边坡支护工程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222,13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2,135.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镇坪县黄龙潭片区生态护岸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边坡支护工程检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2,13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检测服务期随项目施工进度推进,自具备检测条件起至完成全部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坪县黄龙潭片区生态护岸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边坡支护工程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坪县黄龙潭片区生态护岸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边坡支护工程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7%AD%89%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4%BF%A1%E7%94%A8%E8%AE%B0%E5%BD%95%EF%BC%8C%E5%AF%B9%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6%A1%88%E4%BB%B6%E5%BD%93%E4%BA%8B%E4%BA%BA%E5%90%8D%E5%8D%95%E3%80%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F%BC%8C%E5%B0%86%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6%B4%BB%E5%8A%A8(%E6%8F%90%E4%BE%9B%E6%9F%A5%E8%AF%A2%E8%AE%B0%E5%BD%95%E7%BD%91%E9%A1%B5%E6%88%AA%E5%9B%BE%E4%B8%BA%E5%87%86%EF%BC%89%EF%BC%9B%3Cp%3E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17日 至 2026年01月2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缇香郡南门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缇香郡南门商铺)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缇香郡南门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投标供应商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只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缇香郡南门商铺)进行磋商投标备案登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镇坪分局
地址:镇坪县老街口
联系方式:133191583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8室
联系方式:0915-8185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309152600
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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