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南太湖新型乡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项 目 名 称 :宁乡市南太湖新型乡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 程 地 点 :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南太湖社区 合 同 编 号 :历备2025-001号 发 包 人 :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 承 包 人 :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签 订 日 期 :2025年 月 日 签 订 地 点 :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 :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谭永华 住所地: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大湾岭社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124006166423L 承包人: 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喻宇萱 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380号汇金苑8栋501、502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80891771K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宁乡市南太湖新型乡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宁乡市南太湖新型乡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工程地点: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南太湖社区。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宁发改审〔2025〕36号 。 4.资金来源:市本级财政资金 。 5.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宁乡市南太湖新型乡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公共建筑公厕、污水处理站及垃圾站和室外工程,设计区域范围面积157704㎡。公厕建筑面积152.40㎡、污水处理站及垃圾站建筑面积170.34㎡。室外工程包括场地土石方、水渠、入口景观、园路、道路及交通设施、景观挡墙,景观给排水及照明,总图电气、弱电、给排水等内容。具体内容以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承包范围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包的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公共建筑公厕、污水处理站、垃圾站及室外工程土石方、水渠、入口景观、园路、道路及交通设施、景观挡墙,景观给排水及照明,总图电气、弱电、给排水等,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移交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施工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公共建筑公厕、污水处理站、垃圾站及室外工程土石方、水渠、入口景观、园路、道路及交通设施、景观挡墙,景观给排水及照明,总图电气、弱电、给排水等,具体施工范围以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并经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发包人书面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建设内容为准。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8 月20 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 月6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50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承包人同意并承诺: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赶工),不另行计取提前竣工(赶工)的人工费、机械费等以及所有相关措施费用。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不得延误。如不能或预计不能按发包人的要求完成任务,发包人有权划分未完工程量给第三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赶工)的工期不得超过30天。 三、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施工图设计均应达到规范规定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满足招标人项目实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审查(或批复)。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中标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陆拾贰万贰仟零贰拾肆元陆角捌分(?19622024.68元)。其中: (1)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肆仟玖佰捌拾柒元陆角玖分 (?194987.69 元); (2)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肆拾贰万柒仟零叁拾陆元玖角玖分(?19427036.99元),其中: 分部分项工程费: 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伍拾壹万陆仟零柒拾伍元肆角玖分(?16516075.49元) 措施项目费: 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柒万伍仟伍佰贰拾捌元伍角伍分(?1075528.55元)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606169.62元) 其他项目费: 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壹仟叁佰陆拾伍元陆角陆分(?231365.66元) (其中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91743.12元;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106291.72元) 销项税额(应纳税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万元肆仟零陆拾柒元贰元玖分(?1604067.29元); 2.合同价格形式及结算方式: (1)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2)设计费结算方式: 依据《宁乡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计费指南》(宁财联[2022]5号),设计费结算金额以不超过承包人中标设计费报价为原则(即限额设计原则)提交宁乡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设计费结算金额以审定为准。 (3)建安工程费结算方式: 工程结算结合承包人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以不超过承包人中标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为原则(即限额施工原则),暂列金额按实际使用进行调整和评审,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按实际发生实际使用进行调整和评审,外借土及弃土运距按实调整,由宁乡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审定。 本项目工程结算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一般计税法),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规则及宁乡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所采用的计价规则编制和审核,结算金额以宁乡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为准。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胡剑波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湘1432022202303715,身份证号码:430124198302092130).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并按以下顺序进行解释: (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 中标通知书; (3) 招标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5) 通用合同条件; (6) 承包人建议书; (7) 价格清单; (8)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有效公章。本协议及各项合同文件中约定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如有更新的,以最新的版本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和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承包人承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持有有效的企业资质文件及承接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项目所应具备的相应资质。发包人一旦发现承包人无资质或资质虚假,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且承包人需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印鉴)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玖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陆份。 (本页无正文,为合同协议书签署页) 发包人: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办事处 | 承包人: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年 月 日 | | | 开户银行: 账号: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黄兴中路支行 账号:4305 0178 4336 0000 0187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