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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锦绣福源A区、C区部分商铺分别招租

呼和浩特市 其他 202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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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锦绣福源A区、C区部分商铺分别招租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2026-1-8 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6-1-14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资产概况

锦绣福源小区坐落于赛罕区核心腹地(东临腾飞路,西接如意南路,北靠鄂尔多斯大街),周边交通便利,商业氛围浓厚,是城市发展的热点区域

小区入住率高,锦绣福源小区属于改善型住宅小区,环境优美,居民数量庞大

小区居民以中高收入家庭为主,消费能力强,对各类商品和服务的需求旺盛,是商铺的理想客户群体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锦绣福源A区、C区
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商铺所在层数以现场勘验为准
租赁面积约(㎡)详见资产出租明细表租赁期限5年
租金支付方式年付,首年租金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结算,后续租金由出租方和最终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承租押金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以现场勘验为准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交通便利配套齐全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评估价详见资产出租明细表
评估基准日2025-08-20
评估机构内蒙古企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年)详见资产出租明细表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鄂尔多斯市供用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5924481566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供用电工程公司关于7月月度资金预算等工作的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告知

1.此次出租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成交后不因出租房产面积误差调整租金。房屋内家具、家电等资产不在此次出租范围内。

2.项目租期为5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挂牌价为1年租金底价,最终价格以竞价成交价为准。。

3.本次出租资产不得用于从事传销、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因违反约定造成出租方相关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本次出租项目部分标的承租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具体详见资产出租明细表。(1)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2)承租人行权方式如下:a、承租人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b、承租人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c、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承租人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承租人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承租人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如原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在项目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房(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原承租方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出租方从原合同到期之日起,按新租金标准按日向原承租方收取租金,该租金从腾退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的由原租户直接向出租方支付),原承租方延迟退房超过30个工作日,出租方有权对其造成的损失追诉。

交易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无

标的交割详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原件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首年租金。中心在收到首年租金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出租方收到首年租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4、本次出租标的租金支付方式:年付,首年租金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结算,后续租金由出租方和最终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5、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遵纪守法合理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关要要求。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水、电由承租人承担,房屋和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房屋主体结构由出租方负责维修,其他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出租方将成交房屋正式移交承租方后,因房屋设施造成承租方财产损失的,承租方自行承担损失。

7、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出租方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如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承租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或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因某些原因自身无法继续经营的,承租方除自行添置的可移动物品可带走外,其投入装修、与房屋形成附合建设设施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予回购承租方的装修改造增设资产。出租方在租赁时提供的原有设施设备仍归出租方所有,且承租方交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

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承租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8、转租的要求: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

9、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中涉及出租方已提前交纳的费用,承租方须根据剩余未使用期限计算相应费用,退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燃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10、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项目成交后,出租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11、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相关部门及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须确保使用房产的安全,自行、自费办理和完善政府要求的经营、消防等相关证照、手续或批文。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如果发生消防部门要求出租房屋进行消防整改的情况,由承租方负责全部整改费用,承租人不得以租赁房产仅有一次消防等原因拒交迟交租金或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本次资产出租后,承租方在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由承租方造成的经营风险、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12、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3、承租方须承诺:

(一)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我方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出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现场展示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6-1-8 09:00:00 至 2026-1-14 17:00:00
报名手续详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截止时间2026-1-14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2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租金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年租金剩余价款、交易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全额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6-1-8 09:00:00-2026-1-15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由出租方支付
附件下载

联系方式勘验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5924481566
咨询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日(9:00至17:00),现场勘验需提前一天预约。
咨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项目报名:李经理:13074779186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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