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城乡冷链物流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ZY-JSGC202511FJ-020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城乡冷链物流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财贸【2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平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枣阳市平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襄阳市林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枣阳市平林镇中心街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9019.12㎡,总建筑面积25295.43㎡,其中新建冷链物流仓库17000㎡,配套服务用房8000㎡,其他设备用房295.43㎡;停车位200个,大车停车位80个,小车停车位120个,配套建设园区硬化围墙,并提升改造进出通道1200米,含道路、给排水、强弱电及照明等基础设施。
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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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枣阳市城乡冷链物流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标段划分:只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11 合同估算价:3295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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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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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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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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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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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它组织。3.1.2投标人须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 60 个月)至少承担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或初步设计业绩或施工图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3.1.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财务能力,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健全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1-5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并加盖单位公章;(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并加盖单位公章。3.1.6.人员要求: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以上人员须在本单位注册执业,提供单位为其缴纳2025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1.7.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有关规定及划型标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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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 ,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EF%BC%8C 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 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 ,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13至 2025年11月17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 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 招标人 ( “电子交易平台”) 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 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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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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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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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E8%A5%84%E9%98%B3%E5%B8%82%E4%BA%BA%E6%B0%91%E6%94%BF%E5%BA%9C%E7%BD%91%EF%BC%88http://www.xf.gov.cn/%EF%BC%89(%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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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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