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迁建项目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服务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日期:2025-12-18
2、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内容: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为: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项目管理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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