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街道围合区域小区、富纺旧楼小区、政府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街道围合区域小区、富纺旧楼小区、政府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富拉尔基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科技局 以 《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政府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富发改和工信科技审发【2022】32号、《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富纺旧楼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富发改和工信科技审发【2022】33号、《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街道围合区域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富发改和工信科技审发【2022】34号 、《关于富拉尔基区 2023 年政府小区、富纺旧楼小区、和平街道围合区域旧改项目可研批复工期延期申请的复函》富发改和工信科技函【2025】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富拉尔基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区政府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街道围合区域小区、富纺旧楼小区、政府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FJSG0201G251104001001001/SG0201G25005
2.2建设地点: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
2.3建设规模:(1)、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政府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9万平方米。进行小区排水管线、供水管线、供热管线、路灯、小区路面、小区硬覆盖、小区绿化、小区封闭、小区大门、监控设备等。
(2)、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富纺旧楼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8万平方米。进行小区排水管线、供水管线、供热管线、路灯、小区路面、小区硬覆盖、小区绿化、小区封闭、小区大门、监控设备等。
(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街道围合区域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27万平方米。进行小区排水管线、供水管线、供热管线、路灯、小区路面、小区硬覆盖、小区绿化、小区封闭、小区大门、监控设备等。
实际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12 月 31 日,总工期: 381 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投标截止日15日前,通过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介发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企业在职员工,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自拟),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对投标人信誉情况复核。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显示资质异常核查的,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111 42.127 146:8095hibsmp/enterpriseEvauationController/gualifcationDvnanicVeifcationlst)资质动态核查版块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E7%BD%91%E7%AB%99%E5%85%AC%E5%B8%83%E7%9A%84%E5%88%A4%E5%86%B3%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6%8F%90%E4%BE%9B%E6%8F%90%E4%BE%9B%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8%B5%B7%E8%87%B3%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A5%E5%89%8D%E4%B8%8A%E8%BF%B0%E7%BD%91%E7%AB%99%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F%BC%8C%E6%88%AA%E5%9B%BE%E5%BA%94%E4%BD%93%E7%8E%B0%E6%97%B6%E9%97%B4%EF%BC%89%EF%BC%9B%3C/p%3E%3Cp%3E
3.5.3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须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3.5.4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出租、出借资质;违法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行为的;(须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4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4 日 9 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5 年 12 月 4 日 9 时 00 分。
6.3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招标拒绝本项目投标资格。
9.3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对中标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拉尔基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路19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9545211117
邮 箱:12042858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康庄路9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51–86423147
邮 箱:38518286@qq.com
11.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名称: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电话:0452-2799659
邮箱:qqhrggb@163.com
12.受理投诉渠道
12.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EF%BC%8C%E4%BE%9D%E6%B3%95%E5%9C%A8%E7%BD%91%E4%B8%8A%E6%8F%90%E8%B5%B7%E5%BC%82%E8%AE%AE%E3%80%81%E6%8A%95%E8%AF%89%E3%80%82%3C/b%3E%3Cb%3E%3C/b%3E%3C/p%3E%3Cp%3E
12.2 线下投诉渠道
名称: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45号楼
电话:0452-2799768
邮 箱:qqhrggb@163.com
名称: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路19号
电话:0452-6886707
邮 箱:fqzbb2490@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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