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黎明资源再利用中心改建工程光伏幕墙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黎明资源再利用中心改建工程光伏幕墙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黎明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光伏幕墙项目总计约665.71m2,总容量约为56.47kWp;光伏组件、仿真组件、铝合金部分的组件、辅材及配套的安装施工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光伏幕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光伏幕墙)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登记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3)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安装单位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五级或以上的承装资格(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资质证书复印件;若是委托安装单位,须提供委托协议及委托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近3年内(合同签订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起)应具有至少1个光伏电站投资、主体设备供货或施工业绩(光伏装机容量不低于1000kWp)。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或技术协议、签字页等复印件);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2日16时00分到2025年06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站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己由相关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上海黎明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黎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东南角,黎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浦东新区曹路镇浩江路259号,东至蓝清路,西至浩江路,南至洁源路,北至08-02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206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667平方米,项目新建1座机房大楼配套机电设备,建成后将向社会提供最大总功率为18MW的高标准数据中心机房服务。
本项目在规划与选址方面,严格遵循上海市智算中心建设导则要求,选址位于上海市外环以外区域,位于现有发电厂内,采用先进节能技术进行集约建设,同时兼顾区域经济密度要求。在设计指标上,项目机架设计总功率不低于18MW,综合PUE严格控制在1.18以内。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光伏幕墙项目总计约665.71m2,总容量约为56.47kWp;光伏组件、仿真组件、铝合金部分的组件、辅材及配套的安装施工等。
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45万元。
本次采购的供货期要求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日历天内,具体以招标人提前通知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6月12日16时00分到2025年6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站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7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