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问: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240天。依据招标文件附件《施工工期文件》中,本项目施工共分为4阶段,分别为:黄金湖路施工工期为66天,黄金湖一路施工工期62天,黄金湖二路施工工期59天,新南黄金湖一路与黄金湖路铺路施工工期为53天,共240天。依据附件《道路专业》中《交通疏解》图纸,本项目交通疏解分2阶段施工,是否冲突,如有,请明确技术标中以哪一个为准。 如按《施工工期文件》中工期为准的话,请提供相匹配的交通疏解图。 给水专业图纸中明确,本项目只施工给水管的支护、沟槽开挖及回填、道路(人行道或绿化)破除修复,剩余的管材、管道敷设、供水管配井等内容由属地供水公司建设。敷设时间是否有统一要求。
答:技术标编制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为准,给水工程进度须符合招标文件总工期要求且满足供水公司建设的要求。
投标人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提到:二、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参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九章相应格式内容。问:施工组织设计内除文字描述外,是否可以自行增加除附表外的其他未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中的表格?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