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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康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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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安康市汉滨区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09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AK-CG-2025012

项目名称:安康市汉滨区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滨区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5,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安康市汉滨区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服务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255,000.00 25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8月至2026年6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滨区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滨区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具备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为准);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至 2025年07月0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4009280095;

(4)“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地址:兴安中路64号

联系方式:0915-3208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8室

联系方式:0915-8185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309152600

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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