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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关于城南派出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苏州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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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城南派出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JSZC-320509-SXHC-C2025-000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13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SXHC-C2025-0009 

项目名称:城南派出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1.为充分保障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就餐供应,保证食堂物资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现向社会采购优秀的公司承担食堂物资派送服务。

2.采购范围:蔬菜类、猪肉类、水产类、家禽类、蛋类、冷冻品类、豆制品类、食用油等。供应商供应食品不影响采购单位根据需要另行采购的自主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终止条件为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签订后实际结算达到95万(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网上报名,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1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5-05-1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不见面开标室6(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2.报名流程: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报名时在投标确认函模块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此号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前可修改,以投标确认函保存的最新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5)在网上报名和磋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2485号明珠大厦北楼1702A

联 系 人:朱思薇联系电话:0512-6365926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6.苏州吴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3982393。

7.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8.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9.请响应单位报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长安路777号

联系人:陈雨健

联系电话:0512-63461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2485号明珠大厦北楼1702A

联系人:王玲、沈雪娟

联系电话:0512-63659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沈雪娟

电话:0512-63659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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