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628]PL[TP]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和县芦溪镇东槐等4个村单村供水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18 10:00:00,更正为:2025-07-23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7-18 10:00:00,更正为:2025-07-23 10:00:00。
★3、拟投标本项目人员的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执业或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职称: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③具有有效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执业或职业资格以有效的执业或职业证上注明的为准,职称以职称证上注明的为准,如执业或职业或职称证等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下同。】
(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职称 | 专业 |
1 | 技术负责人 | 1 | 中级及以上 |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
2 | 施工员 | 1 | / | 具备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
3 | 材料员 | 1 | / | 具备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
4 | 质量(检)员 | 1 | / | 具备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
5 | 安全员 | 1 | / | 具备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
其他说明:
①拟派出项目经理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的电子扫描件,专业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备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的相关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即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及证书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3号)。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按上面要求出具复印件加盖公章。】
⑧项目机构所有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采购项目响应截止之日的六个月任意一个月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
更正为:
★3、拟投标本项目人员的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执业或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具有有效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职称 | 专业 |
1 | 技术负责人 | 1 | 中级及以上 |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
2 | 施工员 | 1 | / | 具备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
3 | 材料员 | 1 | / | 具备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
4 | 质量(检)员 | 1 | / | 具备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
5 | 安全员 | 1 | / | 具备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
其他说明:
①拟派出项目经理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的电子扫描件,专业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备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的相关规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即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号)、《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及证书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3号)。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按上面要求出具复印件加盖公章。】
⑧项目机构所有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采购项目响应截止之日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一个月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芦溪镇芦丰村坝坪
联系方式:0596-5590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龙军花园A1A2栋3单元2101-2122
联系方式:0596-2106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日春
电话:0596-2106390
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