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250076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板桥停车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使用人”)需要,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所需的预应力筋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为武汉市轨道交通线网中唯一的环线,连通武汉三镇,串联了硚口、江汉、江岸、青山、洪山、武昌及汉阳共7个行政区域,经由武昌火车站和汉口火车站并与十多条地铁线路实现换乘。线路全长约59.9km(全地下线路),共设车站37座。全线共设一段两场,丹水池车辆段、板桥停车场、复兴村停车场。其中板桥停车场负责本线部分配属列车的停车列检任务,兼有试车线及接车功能。本线考虑分两期开通,武昌段为一期,江北段为二期。武昌段工程范围包括:科普公园站(不含)~青菱站(含),含板桥停车场及其出入线,线路长度约22.0km(全地下线路),共设车站14座。线路起于科普公园站(不含),经由园林路-团结大道-沙湖大道-东安路-武昌火车站-平安路-白沙三路,终于青菱站(含)。
2、询比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板桥停车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预应力筋。
3、采购数量:本次采购预应力筋3260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部位 | 备注 |
1 | 无粘结预应力筋 | UPS15.20(1*7)-1860φ18.2 | 吨 | 1940 | 运用库 | |
2 | 缓粘结预应力筋 | UPS15.20(1*7)-1860φ18.2 | 吨 | 1320 | 运用库 | |
总计 | 3260 |
注:本表计划规格、数量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仅供作响应参考,具体供应规格、数量根据项目施工实际需求确定。采购材料实际供货规格、数量与采购规格、数量发生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每批预应力筋发货时间以买方发货通知单为准,并按约定时间准时送达工地现场。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汉地铁12号线项目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满足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详见本询比采购文件第七章“技术要求”。
7、其他
7.1 计量方式:过磅验收。预应力筋到达目的地后,买方按卖方出货前过磅重量(送货单数量)验收和买方工地过磅验收,送货单数量在过磅重量允许偏差±3‰(含3‰)内,以送货单数量计重,如过磅重量超出允许偏差±3‰的,则按现场实际过磅重量计重。如果在验收过程中买卖双方对验收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双方必须积极配合,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2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时段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以检验合格的产品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0日前附《收货凭证》和《材料对账单》到买方办理《材料结算单》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结算价格为固定浮动价,供应过程中不调价。
税率为13%,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最新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最新含税综合交货单价=(信息价+固定浮动额+运杂费)/(1+税率)×(1+最新税率)。由于税率变化造成税额下降导致的合同总价降低的情形,双方应予认可并执行。同时税率满足项目部要求。
7.3 支付条件:办理结算开具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材料款的80%,60个工作日内支付材料款的17%,剩余3%留作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
7.4 付款方式:采购人采用现汇支付、银行票据或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对应规格使用的生产原材料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和代理生产厂家不得同时参加。
3、供应商应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在2022年至今期间的预应力筋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供货开具的其中一张增值税发票)。提供的合同扫描件及发票须清晰完整: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齐全、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数量和总金额等信息完善。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7月26日10: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2、本次询比采购不收取标书费,有意参加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标书:
获取询价采购文件业务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询比采购项目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2)请登录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录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电建集采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和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和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凉亭中路673号水电十四局电建科研大厦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19946703492
使 用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武昌段)工程板桥停车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道野芷湖西路16号04创意工坊1A
联 系 人:刘万冲
电话:18898595886
电子邮箱:396899749@qq.com
八、评标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响应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响应”的,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供应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电话:0871-63323954
电子邮箱:1785295110@qq.com
十、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871-63408209)提出投诉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5年0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