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不动产登记平台运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ZCG2025-F1001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不动产登记平台运维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51号B座8层-A0805
成交金额:肆拾玖万壹仟元整(小写:491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 称:金寨县不动产登记平台运维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省市不动产登记指标提升新要求、市县一体化平台上线运行任务,实施登记指标提升措施,县市登记数据合库,登记平台运维,实现登记更加便利,系统平稳过渡,登记工作顺畅。 服务要求:服务期内提供1人的驻点服务,负责项目现场运维工作及协同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1)落实省厅管理要求,实现省级统一部署;(2)优化完善不动产登记服务,全面提升登记服务效能与质量;(3)不动产登记平台运维服务;(4)配合金寨县不动产中心落实市县一体化登记及权籍数据移交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经验收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 建 刘 梅 雷为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提出投诉,地址: 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7359058。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金寨县新城区莲花山路
联系方式:0564-7288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
联系方式:0564-7350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0564-735087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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