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CG-XF-2025017
项目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共分为十一个标段。
1、
第一标段: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审计服务采购项目1,预算金额:35.35万元;
2、第二标段: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审计服务采购项目2,预算金额:35.35万元;
3、第三标段: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审计服务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21.28万元;
4、第四标段: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审计服务采购项目4,预算金额:21.28万元;
5、第五标段: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审计服务采购项目5,预算金额:9.53万元;
6、第六标段: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审计服务采购项目6,预算金额:9.52万元;
7、第七标段: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审计服务采购项目7,预算金额:27.85万元;
8、第八标段: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审计服务采购项目8,预算金额:10万元;
9、第九标段: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审计服务采购项目9,预算金额:9.5万元;
10、第十标段: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审计服务采购项目10,预算金额:10.36万元;
11、第十一标段: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审计服务采购项目11,预算金额:9.98万元。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两种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①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
②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9)特定资格要求(第七、八、九标段适用):投标人须提供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9日 至 202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室(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投标须知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将根据项目投标人数约定解密时长,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在开标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如迟到、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投标无效。
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EF%BC%89%E2%80%9D%E7%9A%84%E2%80%9C%E6%9C%8D%E5%8A%A1%E6%8C%87%E5%8D%97%E2%80%9D%E6%A0%8F%E7%9B%AE%E2%80%9C%E4%B8%8B%E8%BD%BD%E4%B8%93%E5%8C%BA%E2%80%9D%E4%B8%AD%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2%80%9C%E9%99%95%E8%A5%BF%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94%B5%E5%AD%90%E6%A0%87%E4%B9%A6%E5%88%B6%E4%BD%9C%E5%B7%A5%E5%85%B7%E2%80%9D%EF%BC%8C%E5%B9%B6%E5%8D%87%E7%BA%A7%E8%87%B3%E6%9C%80%E6%96%B0%E7%89%88%E6%9C%AC%EF%BC%8C%E4%BD%BF%E7%94%A8%E8%AF%A5%E5%AE%A2%E6%88%B7%E7%AB%AF%E5%88%B6%E4%BD%9C%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88%B6%E4%BD%9C%E6%89%A9%E5%B1%95%E5%90%8D%E4%B8%BA%E2%80%9C.SXSTF%E2%80%9D%E7%9A%8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2%80%9D%3Cp%3E
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EF%BC%89%EF%BC%8C%E9%80%89%E6%8B%A9%E2%80%9C%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4%E9%99%95%E8%A5%BF%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2%80%94%E4%BC%81%E4%B8%9A%E7%AB%AF%E2%80%9D%E8%BF%9B%E8%A1%8C%E7%99%BB%E5%BD%95%EF%BC%8C%E7%99%BB%E5%BD%95%E5%90%8E%E9%80%89%E6%8B%A9%E2%80%9C%E4%BA%A4%E6%98%93%E4%B9%99%E6%96%B9%E2%80%9D%E8%BA%AB%E4%BB%BD%E8%BF%9B%E5%85%A5%EF%BC%8C%E8%BF%9B%E5%85%A5%E8%8F%9C%E5%8D%95%E2%80%9C%E9%87%87%E8%B4%AD%E4%B8%9A%E5%8A%A1%E2%80%94%E6%88%91%E7%9A%84%E9%A1%B9%E7%9B%AE%E2%80%94%E9%A1%B9%E7%9B%AE%E6%B5%81%E7%A8%8B%E2%80%94%E4%B8%8A%E4%BC%A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2%80%9D%EF%BC%8C%E4%B8%8A%E4%BC%A0%E5%8A%A0%E5%AF%86%E7%9A%8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4%B8%8A%E4%BC%A0%E6%88%90%E5%8A%9F%E5%90%8E%EF%BC%8C%E7%94%B5%E5%AD%90%E5%8C%96%E5%B9%B3%E5%8F%B0%E5%B0%86%E4%BA%88%E4%BB%A5%E8%AE%B0%E5%BD%95%E3%80%82%3Cp%3E
(二)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详见《投标人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5号
联系方式:曹老师029-86167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联系方式:聂老师029-88661294;029-88661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29-86167546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审计服务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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