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宁产投兴宁昆仑产业园二期室外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4745001 | |||||
招标人 | 南宁产投昆仑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南宁产投昆仑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南宁产投兴宁昆仑产业园二期总用地面积约46415.37㎡,其中景观面积约5563㎡,绿化面积约4085㎡,围墙长度约862m,成品门卫室建筑面积36㎡,高约3.5m。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26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辉业建设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辉业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10853775.79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蒋恒(注册编号:桂245182200013;身份证号:452323********521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绿(身份证号:450324********169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平果市民文化中心(多馆合一)工程 2、自治区人民医院桃源院区连廊、中心花园出入口、大门工程项目(一期)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展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0881801.80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唐志勇(注册编号:桂245212101845;身份证号:450521********051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祖相(身份证号:450221********4439) 蓝海飞(身份证号:452231********104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南宁市江南区那洪街道平阳村一组综合楼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南君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10863578.65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岑林韩(注册编号:桂245131543613;身份证号:452629********002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曦(身份证号:450103********101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桂鑫江湾尊府 2、灵山县华兴·城市春天三期住宅小区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nnggzy/%EF%BC%88%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5%AA%92%E4%BB%8B%E5%8C%85%E5%90%AB%E4%BD%86%E4%B8%8D%E9%99%90%E4%BA%8E%E4%B8%8A%E8%BF%B0%E5%AA%92%E4%BB%8B%EF%BC%89%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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