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 长春市儿童医院危险废弃物转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0773-2540GNJLFWGK3924
1.2项目名称:长春市儿童医院危险废弃物转运服务采购项目
1.3项目预算金额:36万元,如果转运量超出采购预算,按照采购预算支付,如不超出限额,按照实际费用支付;
最高限价:36万元。
1.4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1 长春市儿童医院危险废弃物转运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 一、中标方的资质、技术标准
1.采购方在每次运货前向中标方提出危险废物运输需求,中标方需要2天内完成转运,并确保中标方采用最有效的处置方法使危险废物最终得到无害化处理。
等
1.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1.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2.4.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生态环境厅出具的批复文件,文件中须包含:HW01、HW03、HW12、HW16和HW49;
2.4.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天8:3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领购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3.4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现金),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 机:13011866500
邮 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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