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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2026年北流市基层就业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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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LZC2025-C3-810223-GXJ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北流市基层就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竞争性磋商公告: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提升政府服务功能,做牢做实我市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促进我市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调剂农村劳动力服务本地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用工,包括就业信息收集与整理就业政策宣传、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组织等相关服务。考核指标: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每半年新增10000人以上;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体规模32万人以上.3.每行政村推荐2人到园区重点企业就业2个月以上,服务完成后考核,每少完成1人扣服务费300元(可参考人口数量,农村劳动力2000人以下可推荐1人)4.每园区就业服务站推荐2人以上到指定的园区重点企业就业2个月以上,服务完成后考核,每少完成1人扣服务费300元1.服务内容: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调剂农村劳动力服务本地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用工,包括就业信息收集与整理、就业政策宣传、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组织等;

2.考核指标:①每半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00人以上;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体规模32万人以上;③每行政村推荐2人到园区重点企业就业2个月以上(农村劳动力2000人以下行政村可推荐1人),每少完成1人扣服务费300元;④每园区就业服务站推荐2人以上到指定园区重点企业就业2个月以上,每少完成1人扣服务费300元。
2第三章:采购需求表-服务内容及考核指标为规范服务项目的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局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和验收,保障服务项目的合法开展,实现服务项目效益的最大化、精准化。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推进北流市服务企业用工壮大实体经济,促进本地务工人员返乡就业,不断加深乡情感情,实现百姓万家团圆、安居乐业。拟计划采购开展2025年-2026年北流市基层就业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51万元。

二、项目主要内容

提升政府服务功能,做牢做实我市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促进我市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调剂农村劳动力服务本地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用工,包括就业信息收集与整理、就业政策宣传、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组织等相关服务。

考核指标: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每半年新增10000人以上;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体规模32万人以上.3.每行政村推荐2人到园区重点企业就业2个月以上,服务完成后考核,每少完成1人扣服务费300元(可参考人口数量,农村劳动力2000人以下可推荐1人)4.每园区就业服务站推荐2人以上到指定的园区重点企业就业2个月以上,服务完成后考核,每少完成1人扣服务费300元
一、服务内容:促进我市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调剂农村劳动力服务本地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用工,包括就业信息收集与整理、就业政策宣传、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组织等相关服务。

二、考核指标:

1.每半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00人以上,每少1.5%扣2分,1.5%以内扣1分(考核总分50分);

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体规模32万人以上。每少1.5%扣2分,1.5%以内扣1分(考核总分50分);

3.每行政村推荐2人到园区重点企业就业2个月以上,服务完成后考核,每少完成1人扣服务费300元(可参考人口数量,农村劳动力2000人以下可推荐1人);

4.每园区就业服务站推荐2人以上到指定的园区重点企业就业2个月以上,服务完成后考核,每少完成1人扣服务费300元;

5.项目资金拨付与考核得分挂钩,低于80分不予拨款,80分以上按实际得分比例拨款。
3第三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服务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日期开始。半年,自签订合同日期开始
4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一、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付款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向北流市财政局申请款项,北流市财政局核拨资金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户,由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资金拨付到中标人。

二、剩余50%合同款按合同履行期限的季度平均支付,每季度结算一次款,具体按每季度考核评分结果结算,每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向北流市财政局申请款项,北流市财政局核拨资金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户,由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资金拨付到中标人。
一、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付款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向北流市财政局申请款项,北流市财政局核拨资金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户,由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资金拨付到中标人。

二、剩余50%合同款按合同履行期限的季度依次支付:第一服务季度按考核评分结果结算并支付;第二服务季度按考核评分结果计算后,先暂扣每行政村、每园区就业服务站600元(农村劳动力2000人以下的行政村暂扣300元),待行政村、园区就业服务站推荐人员稳定就业满2个月再申请拨付暂扣部分资金。每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向北流市财政局申请款项,北流市财政局核拨资金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户,由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资金拨付到中标人。
5第六章:合同文本-第四条服务活动成果检查验收由甲方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本次服务运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对乙方考核期内工作完成情况按季度进行考核验收,根据完成分值进行支付服务费。项目运行季度考核验收,每季度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评分在95分(含)的,全额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用;考核评分在90分(含)-94分(含)的,支付该季度服务的90%费用;考核评分在85分(含)-89分(含)的,支付该季度服务的85%费用;考核评分在80分(含)-84分(含)的,支付该季度服务的80%费用;考核评分在80分以下的将终止服务合同,不支付任何费用。(考核细则详见附件)
由甲方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本次服务运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乙方考核期内工作完成情况按季度进行考核验收,根据完成分值进行支付服务费。项目运行季度考核验收,每季度考核总分为100分。项目资金拨付与考核得分挂钩,低于80分不予拨款,80分以上按实际得分比例拨款。(考核细则详见附件)
6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五条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

一、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付款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向北流市财政局申请款项,北流市财政局核拨资金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户,由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资金拨付到中标人。

二、剩余50%合同款按合同履行期限的季度平均支付,每季度结算一次款,具体按每季度考核评分结果结算,每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向北流市财政局申请款项,北流市财政局核拨资金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户,由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资金拨付到中标人。
1.付款方式:

一、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付款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向北流市财政局申请款项,北流市财政局核拨资金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户,由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资金拨付到中标人。

二、剩余50%合同款按合同履行期限的季度依次支付:第一服务季度按考核评分结果结算并支付;第二服务季度按考核评分结果计算后,先暂扣每行政村、每园区就业服务站600元(农村劳动力2000人以下的行政村暂扣300元),待行政村、园区就业服务站推荐人员稳定就业满2个月再申请拨付暂扣部分资金。每次付款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合法有效的发票后向北流市财政局申请款项,北流市财政局核拨资金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户,由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资金拨付到中标人。
7附件:考核细则附件:考核细则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每半年新增10000人以上,服务期限末进行统计考核,按未完成比例扣分,每少1.5%扣2分扣完为止。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体规模需稳定在32万人以上按未完成比例扣分,每少1.5%扣2分,扣完为止。考核以数智人社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监测系统数据为准。由人社局组织专人进行考核,通过核查就业登记台账、抽查就业人员信息等方式开展。总扣分值对应服务费的扣减比例,即扣分值占该项总分的比例,同步核减相应比例的服务费。

(三)每行政村需推荐2人以上到指定园区重点企业就业2个月以上(农村劳动力2000人以下的村可减至1人),服务项目完成后考核,每少完成1人扣服务费300元。

(四)稳定就业满2个月后,服务机构凭企业出具的用工证明(含就业时长、在岗情况等)及农村劳动力身份信息,向人社部门申报相应服务费(四)每园区就业服务站需推荐2人以上到指定园区重点企业就业2个月以上,服务项目完成后考核,每少完成1人扣服务费300元。稳定就业满2个月后,服务机构凭企业出具的用工证明(含就业时长、在岗情况等)及农村劳动力身份信息,向人社部门申报相应服务费。
附件:考核细则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每半年新增10000人以上,服务期限末进行统计考核,按未完成比例扣分,每少1.5%扣2分扣完为止。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体规模需稳定在32万人以上按未完成比例扣分,每少1.5%扣2分,扣完为止。考核以数智人社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监测系统数据为准。由人社局组织专人进行考核,通过核查就业登记台账、抽查就业人员信息等方式开展。总扣分值对应服务费的扣减比例,即扣分值占该项总分的比例,同步核减相应比例的服务费。

(三)每行政村需推荐2人以上到指定园区重点企业就业2个月以上(农村劳动力2000人以下的村可减至1人),服务项目完成后考核,每少完成1人扣服务费300元。

(四)每园区就业服务站需推荐2人以上到指定园区重点企业就业2个月以上,服务项目完成后考核,每少完成1人扣服务费300元。稳定就业满2个月后,服务机构凭企业出具的用工证明(含就业时长、在岗情况等)及农村劳动力身份信息,向人社部门申报相应服务费。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北流市南站南路0028号                        

联系方式:0775-6338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玉州区广场东路240号5楼                        

联系方式:0775-2670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彬婷  

电      话:0775-267081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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