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壕煤矿矸石外委处置服务(3.5万吨)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壕煤矿矸石外委处置服务(3.5万吨)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壕煤矿。本项目已具备公开询比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要求:按河南大有能源相关财务制度支付。无预付款,结算挂账后分期付款(此条款为响应性条款,如未响应付款方式,视为无效谈判)。投标人报价应为含税价(总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矿井每天产生的矸石要当天清运完毕)。
1.本次实行网上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名、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报名、报价。
2.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7:00。
3.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中原云商(http://***/)公示,供应商可在中原云商网上参与本次公开询比价的采购活动。首次参与中原云商购标者,须在中原云商上进行注册,(具体操作方法从中原云商首页通知公告“平台会员注册审核程序+ 汇款账号”中获取),通过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中原云商客服热线:400-620-2211(专1)(有关电子响应的供应商注册、CA办理事项的咨询、平台技术服务)。
三、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
根据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石壕煤矿矿井发展需要,对产生的脏杂煤3号(水洗矸石)和脏杂煤4号(筛上物)进行混合外排处置,处置量约3.5万吨。
四、技术要求:
1、承运商须保证车辆车况完好,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及省强制性标准。运输车辆要通过国家相关机构的年检,并具有相应运输的资质。
2、车辆驾驶员要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运输时不得酒驾、毒驾等具有不良的驾驶行为。
3、运输途中要保持密封条的完好,运输损耗不得超过 0.4%。
4、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要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做好车辆的覆盖工作,造成环保事故由承运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要安全行驶,造成安全事故及产品损失,由承运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
6、本次招标数量为虚拟数量,具体运输量以矿方需求为准。
7、矸石运输为分月运输,承运方要配合矿方,按时完成运输任务(矿方须提前告知承运方运输任务),服从矿方的运输管理工作。
8、运输路线为石壕煤矿煤场至矸石处置场。
9、矸石处置要符合当地环保要求,不得随意倾倒或露天堆放,因矸石处置不当造成环保罚款,承运方承担相应处罚金额。
10、运输车辆中,新能源车辆运输量必须大于80%。
五、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响应人为独立法人,需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响应人须具有矸石处置经营范围;
3、2022年1月1日以来,响应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不少于1项(需提供合同,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本项目合同(需提供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基本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
5、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下载谈判邀请文件发布后的“信用信息报告”,之前无效。提供报告全部截图,如该网站查不到该响应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7、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本次报名: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3)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等;
(4)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含被列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义煤公司或石壕煤矿不合格供应商,并在禁入期内的)。
(5)在报名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行为,受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或义煤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6)近三年内,响应人发生过严重违约、违法、违纪行为,且所监理的项目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的。
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投标人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投标人少于三家。
(2)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3)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人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4)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人规定的。
(5) 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严重偏离计划价且采购人不能接受。
七、开标方式
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和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八、签订合同
1、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2、中标单位依据采购人通知签订合同。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及时与采购方完成合同洽谈。
九、招标人(采购人)联系人及方式
(一)监督电话:0398-5807708
(二)服务项目联系人:雷主任13839873926
(三)招标业务联系人:付女士0398580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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