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河南航空港新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航空港新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河南航空港新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6-466
2.3 招标范围:河南航空港新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外包服务采购,主要包括终端零售业务运营:一是负责终端门店(便利店、幸运咖等)的日常运营管理,具体涵盖商品管理、进销存管理、补货盘点及临期破损商品处理,收银结算与客户服务,损耗及销售毛利管控,门店现场秩序、环境卫生及商品陈列维护,新开门店筹备及运营保障等工作;二是负责运营综合管理,具体包括门店及社群巡检、活动策划执行、用户维护、内外对接及台账报表编制;市场开发,包括行业调研、客户拓展、商务洽谈签约及订单履约全流程跟进;终端零售核算,包括进销存核算、库存盘点对账、费用归集复核及成本管控建议等整体业务工作。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合同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准)用完为止,以先到达者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6 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业务外包或人力资源服务或劳务外包项目业绩,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金额);
(2)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类即可;
①指对应业绩项目不低于10万元的发票以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对应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等可证明该发票与项目对应的相关内容。
或
②中标公示公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网站》。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2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4.3 投标人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链接])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单位、法定代表人经查询有行贿犯罪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承诺书)。
3.5.3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3日09时00分至2026年11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链接]: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链接]: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第8条。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河南航空港新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新港大道东侧洵美路北侧郑州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2号楼1楼东侧
联系人:谷老师
电话:13592542216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于留洋、李月晓、袁芙蓉
电话:0371-55131206、0371-55173801
邮箱:hxzx04@[链接]
监督部门(投诉处理单位):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楼西单元4-8层
电话:0371-60600715
邮箱:fztzjtjj@[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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