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热标 '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B座清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CSD-2026-A-048)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一、招标条件本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B座清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B座清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B座清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B座清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 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4.2025年或2026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 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三)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备案登记证》或《清真食品准营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22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领取:为保证开票 的准确性,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5日14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5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天津市七、其他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联系人:陈先生手 机:15790001263邮 箱:czxm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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