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招采通
全国 [切换]

海城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吉林省 竞争性谈判 2025年04月07日
信息中“***”为隐藏内容,仅对招采通会员用户开放,微信扫描右侧小程序码查看内容详情

项目概况

海城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体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381-00346
项目名称:海城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50000
最高限价(元):9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合同签订后,所有体检所需的医疗器械安装调试完毕,医疗人员进场服务之日起壹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无异议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累计签定期限不超过三年)。

采购人指定地点(海城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2)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

(3)服务内容:

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增效的意见》精神,依照《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规范》和省厅《关于大力推进全省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工作方案》要求,为落实海城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体检等相应工作机制,达到符合送押入所体检标准,顺畅办案单位同监所管理部门的工作衔接,切实做到为办案民警及时提供办案辅助服务,海城市公安局特面向社会购买医疗体检保障服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采购人提供医疗体检场所和场所的装修,体检单位须负责提供所有体检所需的医疗器械、电脑、打印机(含日常维护保养由供应商负责)、耗材医疗垃圾处理等;并提供有执业资质的医护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出具有效相关体检报告。(医务人员每天24小时驻点办案中心提供服务,最终以签约合同时间为准。)体检单位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本单位为派驻本项目医护人员在本单位缴交医社保的证明材料。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体检对象:入所收押的所有嫌疑人。

(二)体检项目:体检人员的种类分为刑拘、一般行政拘留和特殊行政拘留(吸毒人员)三类。刑拘的犯罪嫌疑人和特殊行政拘留(吸毒人员)的体检项目一致,主要进行全身体表检查、血压、心率、胸腹联透、心电图、彩超、血常规、尿常规及肝生化等项目;一般行政拘留人员主要进行全身体表检查、血压、心率、胸腹联透、心电图等项目检查。其中胸腹联透不需要出片,其他项目需要出报告。

(三)体检形式

3.1、简便原则。

利用地方医疗机构良好的医疗资源,与其合作,提高体检水平。地方医疗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设备和人员,能够提供上门服务。

3.2、体检方式。

按照海城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机制运行要求,医护人员需每天实行24小时在岗工作,不能离岗脱岗,工作地点在海城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体检区内,免费提供在岗医护人员食宿。

3.3、体检结论。

由地方医疗机构出具体检报告,一式两份,并提供每批次的体检结果汇总。

3.4、本项目医护团队需参与办案中心嫌疑人入区问诊服务、体检中心急救服务、应对突发事件处理以及对嫌疑人常规病诊疗及处方的开具。 (现场提供的急救服务如 CRP 等现场简单可操作的急救服务)

3.5、体检单位需为本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方便为嫌疑人提供二次体检服务;同时提供应急通道,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为采购人提供急救服务 (可通过120转诊到中标单位本部或相关医院进行急救服务)。

(四)体检的实施

4.1、体检单位提供医疗服务团队,每日按工作需求派遣医护人员到医疗服务点开展工作。医务人员每天 24 小时驻点办案中心提供服务,最终以签约合同时间为准。

4.2、体检单位应结合办案中心的医疗卫生工作实际,建立健康体检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施行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至少包括检测样品留存制度、受检者隐私保护制度、健康体检操作查对制度、健康体检报告管理制度、疑难健康体检报告讨论制度、健康体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健康体检传染病报告制度、设施与设备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患者抢救与转诊制度、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以及消防制度。

4.3、体检单位必须在体检过程中严格管理、严格把关,不得出现弄虚作假,有病报无病、无病报有病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等情况。采购人发现体检单位存在违规行为的,有权依照违约行为进行处理。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4、体检单位应严格体检工作流程,制作并规范体检报告,落实体检报告医生签名、医院盖章制度,确保体检报告规范、有效并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4.5、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流程按实际工作另行制定。体检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相关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流程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并有记录,人员管理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五)体检人员要求

5.1、体检单位须提供有执业资质的医护人员参与体检工作(提供执业资质的原件扫描件)进行健康检查,并出具有效相关体检报告。

5.2、体检单位派驻的执业医生、护士和相关医护人员应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具体工作内容以合同为准,配合采购人执行相关规定。在履约过程中,如采购人认为体检单位派驻的医生和护士有重大失误或不能胜任工作或不遵守不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有权要求体检单位予以更换,体检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

5.3、发生突发疾病事件时,体检单位派驻医生应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抢救。

(六)服务要求:

6.1、体检单位应具备能提供本项目所要求检测的全部项目的能力,缺少任何一项目检测服务能力的,采购人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按投标无效处理。

6.2服务方式和人员技术要求:上门提供体检服务,体检时所需的技术人员及使用的器械设备耗材等均由体检单位提供,体检单位应当对医疗设备、器材(包括放射线室)进行定期检测、保养,保证设备仪器的准确性以及放射线室的安全性。

6.3本项目体检人数:每年入所总量为 3000 人,其中刑拘和吸毒人员为1100 人,一般行政拘留为1900人。

如果每年体检人数不超过3000人,按签订合同金额标准付费。

6.4体检检测应及时出报告,并送到采购人单位。体检报告应完整、规范、准确。

6.5有专人负责疾病通知,危急值报告,对高危异常检查结果、重大疾病或可疑重大疾病及时登记。

6.6体检单位每次体检后要及时处理对医疗垃圾耗材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6.7医护、工作人员和车辆的管理要求:

(1)根据采购单位的特殊性,体检单位在采购单位范围内禁止人员吸烟。

(2)进出采购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车辆,应遵守采购单位的相关规定。

(3)体检单位工作人员不准随意超越指定的工作区域;不准私自与嫌疑人接触;不准为嫌疑人传递、购买任何物品;不准为嫌疑人传递信息和捎带口信,不得以任何形式帮助提供违禁物品,否则采购人一经查实,体检单位需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且不限于终止合同和没收履约保证金等,若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在工作期间,体检单位必须放置醒目的标牌提示或张贴告示通知、标语。

(5)体检单位工作人员和车辆进入采购人单位后,必须接受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全过程的管理。

(6)体检单位应遵守采购单位制定的卫生规定,体检设备应严密包装和整齐堆放,并保持现场及整个区域的清洁。

(7)遵守采购单位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七)体检设备要求

体检单位根据医疗服务内容和采购需求,提供所有体检所需的医疗器械(包含:心电图机、血压计、血糖仪、DR、彩超等及其他必须的医疗设备)、电脑、打印机(含日常维护保养)。

(八)对医疗机构的总体需求

医疗机构需要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体检区提供医疗体检设备、医疗急救设备及维保服务和耗材。医疗体检区要求有资质医护人员每天24小时在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供驻场体检服务,医生对入区人员进行提前问诊,对入区的嫌疑人突发疾病情况进行医疗救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所有体检所需的医疗器械安装调试完毕,医疗人员进场服务之日起壹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无异议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累计签定期限不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8日08时00分至2025年04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2〕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站客服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

2、本项目供应商可以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投标人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加密的备份文件,发送至到“1911612666@qq.com”邮箱,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加密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4、本项目开标采用视频直播方式进行开标,参与开标的供应商需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开标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会议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会议的程序及内容,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

5、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在代理公司通知后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二次报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采购结果公告。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城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海城市兴海大街176号
联系方式:0412-3222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中基财富广场小区12#楼7号网点
联系方式:0412-3539999
邮箱地址:1911612666@qq.com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海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万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1129010121009239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官振朋
电话:0412-3539999

立方招采通全国招标网 全国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京招采网
天津招采网
河北招采网
山西招采网
内蒙古招采网
辽宁招采网
吉林招采网
黑龙江招采网
上海招采网
江苏招采网
浙江招采网
安徽招采网
福建招采网
江西招采网
山东招采网
河南招采网
湖北招采网
湖南招采网
广东招采网
广西招采网
海南招采网
重庆招采网
四川招采网
贵州招采网
云南招采网
西藏招采网
陕西招采网
甘肃招采网
青海招采网
宁夏招采网
新疆招采网
台湾招采网
香港招采网
澳门招采网
微信扫一扫
使用招采通小程序,随时随地查看最新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