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1303002513102301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市公安局食堂原材料供应服务(A、B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
| 秦皇岛泰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定河道7号 | 91130301MA07T6D788 |
| 秦皇岛涵默商贸有限公司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路街道秦皇东大街60-1号 | 91130302MA0DDNN84W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 秦皇岛泰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公安局食堂原材料供应服务B包 | 提供各类食品原材料的供应服务 | 按要求完成本项目 | 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 10个月 | 800000 | 96% | ||||
| 秦皇岛涵默商贸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公安局食堂原材料供应服务A包 | 提供各类食品原材料的供应服务 | 按要求完成本项目 | 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 10个月 | 900000 | 96%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秀荣、刘晔、张琳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5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65号
联系方式:0335-3950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司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渭水道2号燕山大学软件中心204室
联系方式:0335-5899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祖慧
电话:0335-5899316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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