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兴舟重型锻铸有限公司屋顶5.94MW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兴舟重型锻铸有限公司屋顶5.94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88万元,招标人为武汉数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利用宜昌兴舟重型锻铸有限公司铸铁车间,铸钢车间,铸铁清理车间,铸钢清理车间屋顶进行分布式光伏建设。拟安装650Wp光伏组件约11070块,直流侧总装机容量7200kWp,交流侧拟装机总容量约为5940k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设计时根据各建筑屋顶上方区域光伏组件的安装面积和功率,配备1500V组串式逆变器,并配套建设SCB14干式节能箱变、10kV预制舱开关站,开关站内预留二期接入条件。光伏电站所产生电能通过集电线路接入厂区35KV变电站,具体以国网接入批复意见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兴舟重型锻铸有限公司屋顶5.94MW分布式光伏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兴舟重型锻铸有限公司屋顶5.94MW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经营许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
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或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年第30号令”要求取得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或设计任务的单位):投标人近3年(以竣工时间为准,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单体5.94MW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EPC项目已投运业绩或公共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光伏EPC施工业绩。备注:须提供合同(主要内容及盖章页)和全容量并网证明(或竣工类证明材料);
(4)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并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一项单体5.94MW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EPC项目已投运业绩或公共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光伏EPC施工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注:(a)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为注册建造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必须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b)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5)信誉要求: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链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链接])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出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②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上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如存在与承诺不符的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乃至合同;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23、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7)拟投入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各类设备规格品种齐全,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得多于两家,且各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2、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成员的分工及主要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3日08时00分到2026年09月30日17时00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链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