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5GD0005616 |
|---|---|
| 项目名称 | 北京长城航空测控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拟处置其设备类资产 |
| 资产类别 | 设备 |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长城航空测控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21.36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5-12-09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报名,公告期满后持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相关资格证明,经拍卖机构北京中航华通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壹资产平台(机构联系?:樊先生,联系电话:400-100-1069 )办理竞买手续后(拍卖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截止),方取得竞拍资格。 3.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需在壹资产平台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进行一次报价,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格;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挂牌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10点,拍卖网址:壹资产平台(网址:https://***/)。 4.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4.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4.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4.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90189205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5.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6.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项目拍卖成交,成交价按壹资产平台出具的拍卖结果通知书确定,受让方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7.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7.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7.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2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8.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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