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本科阶段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规范学位授予流程,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等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25〕6 号)文件要求,我校开展新增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申报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新增辅修学士学位备案
(一)报名条件
1.学院和专业要求
开展辅修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高校应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且已培养4届及以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除2025年已经备案的四个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外其余符合条件的专业均可报名。
2.数量要求
高校首次申请开办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申报专业数量一般不超过4个。已经开办的高校,每年新增专业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对辅修学士学位教育专业实行总量控制,一般不超过学校全日制本科专业总数的20%,达到上限时,实施校内动态调整。我校2025年已经成功备案了税收学、投资学、物流管理、工程造价四个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按照文件规定我校2026年新增备案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一般不超过3个。
(二)学校自评
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三)学校申请报备
学校以正式公文形式向省学位办提交报备材料,包括:学校开设辅修学士学位备案申请、《申请新增辅修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1中附件 4)、《申请新增辅修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附件1中附件 5)
二、材料上交
1.格式要求。所有申报材料须报送 PDF 格式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完全基于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原始材料生成。一个项目一套申报材料,且一个项目的所有申报材料(申请书、佐证材料等)应在材料目录的索引下对应生成一个 PDF 格式电子文档。
2.申报时间。请我校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学院,于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17:00前,将拟开设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申请简况表、汇总表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到龙子湖校区知行楼104室黄老师处,电子版材料(Word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发送邮箱hafujwc@163.com。
附件:
1.关于做好2026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等工作的通知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
3.河南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
4.申请辅修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汇总表
教务处(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29日
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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