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5-00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警官学院安德门校区学生宿舍家具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04-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在“第四章 采购需求”“一、项目内容”,序号3中,删除“核心产品”,序号8中,增加“核心产品”;
2.“(二)技术参数要求”中所有钢材、板材等厚度没有规定区间,仅有数值的,一律在数值前增加“不低于”或“≥”。
3.“(二)技术参数要求”中,序号8,两人位公寓组合床(外挂梯)规格中,床铺面净尺寸“≥2000×900mm”修改为“≥1910×900mm”。
序号9,储物柜2,规格“1200*600*2450mm”修改为“800*600*2450mm”
序号13,储物柜3,规格“1200*600*2450mm”修改为“800*600*2450mm”
4.在“二、有关要求(一)1.”中增加“所有钢材、板材等材料的厚度数值有区间的根据区间数值,没有区间的数值为最低数,不低于亦可。”
5.原“有关产品质量的认证证书要求”修改为“有关产品质量的认证证书及投标人履约能力要求”。
删除“1.家具产品环保卫士认证证书(证书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金属家具”、“木制家具”、“其他家具-钢塑椅类”)、4.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金属公寓家具”、“木制公寓家具”、“塑料公寓家具”)。”增加“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金属家具”、“木制家具”、“钢塑家具”)。4.投标人应具备完全履行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本项目采购合同成功案例,至少包含公寓组合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注:若有关产品质量的认证证书名称表述不一致但符合功能要求的亦可。”
6.修改“(五)项目实施要求”为“项目设计及实施要求”,将“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详实的项目生产实施供货方案,方案需包括,生产计划安排方案,生产工艺流程,拟投入的设备情况,产品的运输计划安排、包装措施方案、运输安全措施。方案需全面详实、安排合理得当、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修改为“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详实的项目生产实施供货方案,方案需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计划安排方案,生产工艺流程,拟投入的设备情况,产品的运输计划安排、包装措施方案、运输安全措施,安装方案(中标人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将江苏警官学院安德门校区男生宿舍楼家具运抵采购人实地现场并完成安装;女生宿舍楼家具在女生宿舍房间改造完成满足安装条件后,中标方接到甲方安装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安装完毕)。方案需全面详实、安排合理得当、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7.删除(五)项目实施要求中的“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方案,需包括售后服务体系,服务内容,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安排。方案需全面详实、安排合理得当、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六)售后服务要求”中增加“2.具体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管理制度、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备品备件储备、质保期满后的服务承诺等方面内容;相关内容要完善,具有针对性,措施合理可行。”
8.修改“(七)创新能力”的要求,将“核心产品制造商需提供公寓组合床或公寓床或其相关配件的专利证明资料”修改为“投标人需提供与本次公寓家具采购相关的专利证明资料。”
9.在“(八)交货期要求”中,将“中标人必须在2025年7月15日前,将江苏警官学院安德门校区男生宿舍楼家具运抵采购人实地现场并完成安装。”修改为“中标人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将江苏警官学院安德门校区男生宿舍楼家具运抵采购人实地现场并完成安装。”
10.在“(九)付款方式”中将“采购人付至合同总的80%”修改为“采购人付至合同总额的80%”。
11.在“三、投标样品:3.1实物样品:现场递交。”中将“(2)前护栏(三人位公寓组合床):包含床横梁及卡扣件,护栏高度不小于350mm。护栏内部镶嵌18mm厚Enf级浸渍胶膜纸饰面实木多层板。护栏板装配有可推拉式观察口,同时嵌有PP注塑成型纵向观察透气孔。护栏板内侧醒目位置标注永久性床褥上表面最大高度警示线,外侧配有ABS材质床位号透明标签框。
(3)注塑封边一次成型门板一块(1680*500)±5mm,厚度18mm(含拉手和锁具,切除一斜边长度不小于150mm长的角,以便测量厚度和检验结构材质)。
(4)L形桌面一块(≥1120*575/900)mm,外贴防火板,厚度25mm(切除一斜边长度不小于150mm长的角,以便测量厚度和检验结构材质)。
(5)中空吹塑一次成型床板一块,尺寸(1910*910)±10mm,厚度18mm,床板均匀分布透气孔,整体为一次成型。”
修改为“(2)前护栏(三人位公寓组合床):包含床横梁及卡扣件,护栏高度不小于350mm。护栏内部镶嵌不低于18mm厚Enf级浸渍胶膜纸饰面实木多层板。护栏板装配有可推拉式观察口,同时嵌有PP注塑成型纵向观察透气孔。护栏板内侧醒目位置标注永久性床褥上表面最大高度警示线,外侧配有ABS材质床位号透明标签框。
(3)注塑封边一次成型门板一块(1680*500)±5mm,厚度不低于18mm(含拉手和锁具,切除一斜边长度不小于150mm长的角,以便测量厚度和检验结构材质)。
(4)L形桌面一块(≥1120*575/900)mm,外贴防火板,厚度不低于25mm(切除一斜边长度不小于150mm长的角,以便测量厚度和检验结构材质)。
(5)中空吹塑一次成型床板一块,尺寸(1910*910)±10mm,厚度18mm-20mm,床板均匀分布透气孔,整体为一次成型。”
12.评分标准中原“4.1投标人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本项目采购合同成功案例,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4分。(4分)(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修改为“4.1投标人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本项目采购合同成功案例,至少包含公寓组合床,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4分。(4分)(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13.评分标准中原“4.6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与本次公寓床采购相关的专利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2分。(2分)”改为“4.5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与本次公寓家具采购相关的专利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2分。(2分)”
14.评分标准中在序号4将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分内容“投标人履约能力(评分标准中所述认的检测报告名称的产品名称以实现本次采购功能为准,不以个别文字差异否定提供的检测报告,具体由评标委员会现场统一认定。)”修改为“投标人履约能力(评分标准中所述认的认证证书、检测报告名称的产品名称以实现本次采购功能为准,不以个别文字差异否定提供的认证证书、检测报告,具体由评标委员会现场统一认定。)”
15.评分标准中将原“4.4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家具产品环保卫士认证证书(证书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金属家具”、“木制家具”、“其他家具-钢塑椅类”),提供证书每满足上述一项要求的得0.6分,提供证书且齐全的得1.8分。(1.8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4.8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金属公寓家具”、“木制公寓家具”、“塑料公寓家具”),提供证书每满足上述一项要求的得0.6分,提供证书且齐全的得1.8分。(1.8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删除。
16.评分标准中原“4.3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金属家具”、“人造板类家具”、“其他家具-钢塑椅凳类”),提供证书每满足上述一项要求的得0.6分,提供证书且齐全的得1.8分。(1.8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4.5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低VOCs家具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金属家具”、“木家具”、“其他家具-钢塑椅类”),提供证书每满足上述一项要求的得0.6分,提供证书且齐全的得1.8分。(1.8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4.7售后服务完善程度依据国家标准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获得证书(证书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金属家具”、“木制家具”、“钢塑家具”),提供证书每满足上述一项要求的得0.6分,提供证书且齐全的得1.8分。(1.8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修改为“4.3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金属家具”、“人造板类家具”、“其他家具-钢塑椅凳类”),提供证书每满足上述一项要求的得1分,提供证书且齐全的得3分。(3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4.4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低VOCs家具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金属家具”、“木家具”、“其他家具-钢塑椅类”),提供证书每满足上述一项要求的得1分,提供证书且齐全的得3分。(3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4.6售后服务完善程度依据国家标准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获得证书(证书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金属家具”、“木制家具”、“钢塑家具”),提供证书每满足上述一项要求的得1分,提供证书且齐全的得3分。(3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1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年5月20日9点30分”。
样品递交时间调整为:“2025 年5月19日下午14:30起至16:30止”。
更正日期:2025-04-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和电子档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警官学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
联系人:吴老师 洪老师
联系电话:52880396、52419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
联系人:王建浩、许滢
联系电话:83668513、83668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建浩、许滢
电话:83668513、8366851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招标文件更正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