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刘集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刘集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项目名称)已由仪征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2025年度仪征市刘集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初步设计的批复、
仪农发【2025】4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仪征市刘集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刘集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仪征市刘集镇利民村、建军村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0.75万亩;具体范围详见项目规划图及标段标的工程计划内容附表(见招标文件附件)。
2.1.3合同估算价:约 1788.36万元。
2.1.4工期要求:21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9月 1 日,竣工日期:2026年 3 月 31 日(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主体建设任务)
2.1.5 其他: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刘集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和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刘集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补助)开、评、定标顺序为改造提升项目→新建项目。
本次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包括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共有7个园镇10个标段,按开、评、定标时间,同一个项目经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投标单位同一项目经理同时参加本次多个标段投标竞争且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该项目经理只能按照不同标段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为依据,该项目经理最先获中标通知书的项目为该项目经理中标项目,后继再次成为中标候选人的不能再次中标、应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2.2招标范围:2025年度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刘集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工程施工,施工招标设为一个标段,涉及利民村、建军村,拟建设规模0.75万亩。具体范围详见项目规划图、标段标的工程主要计划内容、施工标段标的附表、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见招标文件附件),主要工程类型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泵站,衬砌渠道,低压管道,穿路涵洞、下田涵洞、渠道节制闸、分水池、田间进水洞等小沟级建筑物,清淤疏浚,田间道路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不属于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3.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3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1)自2023年7 月3 日 以来(近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4年7 月3 日 以来(近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5年4 月3日 以来(近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7 月
3 日至2025年7 月 8 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8 月 1日09时3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2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8.3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8.4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仪征市刘集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刘集镇通扬路110号地址:仪征市闽泰大道9号邮编:211400
邮编:211400联 系 人:刘飞
联系人:王璐电话:13952736579电
话:18762779706传真:/传
真: /电 子 邮 箱:/电 子 邮 箱:378994086@qq.com
2025年 7 月 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