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资阳市雁江区口腔病防治院)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资雁发改审批【2025】39号 | ||||
建设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该项目计划改建面积约9672平方米,拟新增208个养老床位,改建医养结合服务用房,配套相关设施设备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4836.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等采购代理事宜。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7-25 00:00至2025-07-29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7-25 00:00至2025-07-29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比选报名时间内《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分截图(信用分值须为100分),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信用中国没有行政处罚记录。3.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和专职技术人员2名: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系统查询人员截图;拟派人员应与比选系统中的拟派人员一致。若不一致,将作无效报名处理)。4.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①比选申请人应提供1个及以上的已完成的房屋建筑招标代理业绩;②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提供1个及以上的已完成的房屋建筑招标代理业绩。5.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文件封面、申请函、代理资质、人员、业绩、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和代理方案等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代理方案须体现本项目和招标人实际,否则,评审时做不利于比选申请人处理。注:请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根据上述要求将响应文件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455750650@qq.com;提供的相关材料应汇编成册(PDF格式,文件以XX项目+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命名),招标人仅对邮箱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从中确定中选人;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处理。 |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电话 | 028-2634667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