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满足“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中标注“★”产品的技术参数内容。
三、评分标准业绩部分:1、供应商提供 2020 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合同内容含体育器材或体育设施设备等),
事实依据:一、经审查技术参数中标“★”不满足三家。
二、建议技术参数中标“★”不要作为实质性响应审查,作为加分项,要不会有流标风险,因标“★”项不满足三家。
三、1、供应商提供 2020 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合同内容含体育器材或体育设施设备等),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 2分。
法律依据:、
二、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满足“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中标注“★”产品的技术参数内容。建议技术参数中标“★”不要作为实质性响应审查,作为加分项,要不会有流标风险,因标“★”项不满足三家。
三、评分标准业绩部分:1、供应商提供 2020 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合同内容含体育器材或体育设施设备等),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 2分。
2、供应商提供省级及以上综合运动会体育器材或体育设施设备供应业绩的,得1分。以上业绩描述不清,业绩分占的比例太少,在业绩中能对比器材的占有率还使用率和质量保障。因体育器材种类繁多,无法界定哪些合同对应招标文件的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建议参考:1、供应商提供2022-2025年产品生产企业的类似业绩,其中包含不少于招标文件清单中10项及以上产品。提供一个有效的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300万的得3分,不低于300万-500万的得5分,不低于800万及以上的得1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不可重复加分,只提供一个有效合同业绩金额为准。
2、供应商提供2022-2025年产品生产企业的省级及以上综合运动会体育器材的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的业绩(含800万以上),得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不可重复加分,只提供一个有效合同业绩金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