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受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鹤壁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园供电施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响应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1项目名称: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鹤壁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园供电施工项目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871046
2.3实施地点:河南省鹤壁市。
2.4招标范围:新建一回电缆ZC-YJLV22-10-3×120线路路径长0.19千米。新建2位非开挖拉管路径长0.19米,其余采用 MPP ¢175管敷设。新建1进2出电缆分支箱1台(内含1进两出开关回路,含2出线计量,留有充电桩电源位置),新建柱上断路器一台,新建计量箱1台。一二次融合10KV成套柱上断路器一套,三相隔离刀闸及避雷器一套,线杆及其附属设备。以上设备的土建施工,电缆过路顶管及全部电气设备安装调试、送电后检查等。路下部分地质不明,不排除有岩石层。
所有电气系统、线缆、设备的安装和系统调试、试验、包含但不限于搬运、吊装、安装、接线、设备调试、单体调试、系统调试、(分系统调试、整套调试、特殊调试等)、送电,电缆的敷设、终端制作安装,设备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设备接地、刷漆、防腐、消缺、防火封堵,工程资料的编制、整理归档(资料必须满足项目验收标准)以及其他配合工作等(含电气安装消耗性材料如:破布,焊条,砂轮片,毛刷等)。具体施工以施工图纸为准。
2.5工期:暂定10天,已采购方通知为准。
2.6.质保期: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按照技术标准及要求执行,签订合同时修订。
(2)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
(3)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4)质量保修书是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组成内容。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所附的格式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应当与本款上述约定内容一致。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基本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
3.2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设施承装、承试、承修肆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2项10KV及以上的输配电工程施工或分包业绩。(需提供体现输变电施工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3.4.1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olor:windowtext;text-decoration:none" lang="EN-US">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3.4.3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none" lang="EN-US">http://www.ccgp.gov.cn/cr/listfont-family:仿宋;color:windowtext;text-decoration:none">)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4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none" lang="EN-US">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14.0pt;font-family:仿宋;color:windowtext;text-decoration:none">)【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响应人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如发现响应人提供虚假承诺,其响应无效,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3)响应人应提供相关网站截图页供评审小组查看。响应人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响应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如响应人未按要求提供截图,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为准。
(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5年5月6日17:00前,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3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响应人】响应人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响应人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询比响应文件的提交。
注: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对响应人信息(即报名邮箱、报名联系电话、缴费人信息、招标文件下载IP、投标文件上传IP,投标文件上传联系电话、投标机器码等信息)进行自动对比,上述信息任意一项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响应的,相关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5月7日9时30分。响应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响应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响应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响应人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3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响应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响应人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font-family:仿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鹤壁市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大道16号
联系人及电话:(商务)刘先生13203713012(技术)胡先生13525583208
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李先生
电话:69158737、60109770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段41号投资大厦27楼
邮箱:zyzczbzxa@163.com
监督单位(部门): 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综合部
监督电话:13839248956
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