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芦山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PIR夹芯板 询比采购函
采购编号:CRCC-LSPFSC-WZ-2026-04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芦山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以询比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有意向的单位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01月17日09:00-2026年01月18日18:00在报价大厅(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投标中心)报价。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到场单价 | 含税金额 |
1 | JXB-01 | PIR夹芯板 | 200mm厚 | m2 | 680 |
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比采购为包件:JXB-01询比,询比采购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到站价及发站,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m2
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分批分次运抵交付。
3、供货地点: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芦阳街道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芦山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4、询比采购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比采购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详细技术指标相关问题,请与采购人及时联系),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比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计量方式:检尺换算平方米数量验收。
三、结算和付款
1、结算方式: 实行固定单价结算。
2、结算周期: 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
3、付款方式: 90日内支付结算周期货款的80%,剩余的15%货款在180日内支付 ,剩余5%的货款留作质保金,质保期六个月,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质保金。
4、支付方式: 所有付款均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包含但不限于铁建银信、云信、建信融通)等方式支付到卖方合同中指定银行帐号;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的,由卖方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四、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机构: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文长路2号
联系人: 朱琳 联系电话:18618307063 电子邮件:544185506@qq.com
2、采购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芦山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芦阳街道中铁二十二局五公司项目部
联系人:郑旭锋 联系电话:13618366689 电子邮件:691235728@qq.com
2026年01月16日
附件1 |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芦山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采购询比单 | ||||||||||||||
询价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芦山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金额 | 含税金额 | 备注 | 送货地址 | 付款方式 | 其他说明 | ||
PIR夹芯板 | 200mm厚 | m2 | 680 |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芦阳街道中铁二十二局五公司项目经理部 | 总金额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180日内支付到95%,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质保金 | 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合计 | ||||||||||||||
报价单位名称: | 报价总计: 元 |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
联系地址: | 报价公司签字 或盖章: | |||||||||||||
以上报价含税、含运费直至交付甲方使用前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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