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嵊州市小黄山遗址区域整治和保护展示工程-崇仁江生态建设项目已由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嵊发改中投【2025】18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法人为 嵊州市剡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嵊州市剡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嵊州市小黄山遗址区域整治和保护展示工程-崇仁江生态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以防洪和生态建设为主。防洪部分主要为对崇仁江左侧堤防建设约0.83千米,右侧堤防建设约0.90千米,迁建四处泵站及南山水库北干渠3座水闸;生态建设主要为新建滨水步道约8102平方米和新增迎水坡生态绿化约20244平方米,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 3170.72 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嵊州市小黄山遗址区域整治和保护展示工程-崇仁江生态建设项目施工图中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概算投资约 3170.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2594.87万元,招标预算价:2154.0238万元,预留金及暂列金额:98.9547万元;暂估价: 5 万元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情形)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2)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4)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其他: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职
责和权力;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 月 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 月 6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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