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信义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HZB-HLJ-25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信义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哈尔滨平义龙江环保治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信义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规模:对污水厂内的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间、污泥脱水间、生化池和加药间等内的老旧设备进行原位更新,更新重置4个车间3个池体共367套设备,提升污水厂的稳定运行能力。污水厂厂区面积226239㎡;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信义沟下游与阿什河交汇处,先锋路以南,禧龙大街以东,信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院内;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项目管理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等的工程组织的项目管理服务,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委托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包括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以下工作内容:
2.6.1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造价咨询管理、环境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合规性管理工作,以及协助项目单位进行施工组织、质量、安全、进度、风险等其他管理咨询服务工作;
2.6.2工程造价咨询:完成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最高招标限价:115.80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58.2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费:57.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资质:
(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及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1人(可兼职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2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规定,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注:(1)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专业负责人,最多允许兼职1个岗位,且项目总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成员。其它各专业负责人允许兼职,但不得超过2个岗位。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5月-2025年7月任意连续3个月均可)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4其他具体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需提供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
(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查询截图);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企业不得超过2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协议确认;
3.6.2联合体成员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6.3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年8月5日9时00分至2025年8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4.2 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上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文件登记表及标书款缴纳信息”。4.3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还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邮箱(dhzb_hlj@126.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联合体共同授权同一人为准);(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企业资质证书;(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5)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6)联合体协议书;(如联合体投标)(7)“3.4无失信记录”要求提供的查询网页截图(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8)获取文件登记表。4.4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包,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8月26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2单元901层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平义龙江环保治水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监督
招 标 人:哈尔滨平义龙江环保治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368号哈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大厦1109房间
联 系 人:李海凤
电话:0451-86036707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1898-A4栋2单元901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话:13613655437
电子邮件:dhzb_hlj@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