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粮食幼儿园综合维修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CG-025-C031
2.项目名称:宜昌市粮食幼儿园综合维修项目(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2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2000.00(元)
6.采购需求: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施工图纸涵盖范围内全部工程实施阶段与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7.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一致,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质量保修期一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供应商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拟派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 2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为房屋建筑类专业); 安全监理工程师 1 人(安全监理工程师可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以上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证书复印件,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磋商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发放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现场获取须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文件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7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