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清河县财政局档案装具及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XMGL-2025-101(2025CK-033)
项目名称:清河县财政局档案装具及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486908
最高限价(如有):1486908
采购需求:清河县财政局档案装具及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秘 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需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未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前需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具体事宜可咨询0319-2686159。3.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办理河北CA可咨询400-707-3355。4.潜在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5.采购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须从“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河县财政局本级
地址:邢台市清河县泰山北路
联系方式:0319-8165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京普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南小街129号盈伴商务B406
联系方式:0311-87768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经理
电 话:0311-87768116
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