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医院经开院区手术无影灯采购项目电子化招标
项目名称:南昌市人民医院经开院区手术无影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564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洪购2025B001375182 南昌市人民医院经开院区手术无影灯项目 20 套 2000000.00元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内到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5、须具有:(1)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若含附页的需提供附页),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若含附页的需提供附页);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3.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2025年05月23日 00:00 至 2025年05月30 23:30(提供期限自本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