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区域 | 程家庄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上仓镇程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上仓镇程家庄村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蓟州区上仓镇程家庄村西6.2亩耕地与3亩设施农用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8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2025 年 7 月 1 日 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不满2年按2 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地面附着物等其他具体情况可前往标的处查看,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实际转出期限以合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1.在合同期内,只允许做农业种植,不得取土和对土地有破坏的施工,不得撂荒,不得存放危化品及政府严禁存放使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反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此标的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合同期间,如有政府规划、依法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招商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使用该地块,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出租方只退回承租方承包期内所被征土地未到期部分的承包费(按日计算不计息),土地补偿归出租方,地上物(违建除外)补偿归承租方,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不负责赔偿。 3.在合同期内,水电、排涝等承租方自行解决,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延长土地承包年限。 4.在合同期内,一切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意外人身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5.在合同期内,土地四周的沟渠道路属出租方所有,只允许承租方行走、取水(但不保水源)或排涝。且承租方必须保证道路畅通、渠道畅通,卫生环境必须达到出租方的要求,承租土地及周边道路沟渠垃圾归承租方清理,如对土地及周边道路沟渠有破坏行为、不按出租方要求清理垃圾、除草恢复原貌或不按镇村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政策执行,出租方有权收回,不退承包费,造成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6.在合同期内,如发生纠纷,由承租方自己解决,出租方不负责协调、解决。 7.承租方若将该土地经营权或地上物进行转租、分租,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所交纳的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8.在承包期内,出租方不负责水电,承租方一切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负,出租方概不负责。 9.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不签定合同即视为自动放弃,出租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10.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了解并接受项目及配套(水、电、路、消防设施等)现状,对项目及配套(水、电、路、消防设施等)现状无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约或拒付租金,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解决完地上物补偿事宜且完成签约,否则视为承租方自行放弃其承租权,出租方有权重新组织挂牌。同时,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发包方所有;11.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出租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终止签约、解约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报名视为认可。如若报名,竞价时所有竞价人均未出价,造成竞价失败,所有竞价人员保证金均不予退还;12.竞价保证金2000元。承包方签约前除交齐本年度承包费外,还需交纳4000元承包费作为合同押金,合同期满后,转为最后一年承包费。承包方如有违约,合同押金作为赔偿金归发包方所有; 13.上述内容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挂牌期 | 10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586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