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光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HTH-ZHFW-2026016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武汉光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 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武汉光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 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 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 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 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 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 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 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 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 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 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 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 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 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 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 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 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其他。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3.2.1业绩要求
开标日前五年内投标人具有技术服务业绩。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 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最多数量不做 限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月30日16时至2026年2月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止,过时不予受理。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人报名提供)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报名提供),委托书须标明项目名称及所投包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过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3日9:30时止,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递交。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的投标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单独携带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递交,如未按要求携带资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3未按招标公告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供应商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zs006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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