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X2025-SH232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厦门海关技术中心超低温冰箱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有关投标人:
现对2025年厦门海关技术中心超低温冰箱项目(项目编号:FX2025-SH232B)的的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符合性要求附表:带“★”号条款汇总表/项号2“合同包一:★温度均匀性:按照GB/T 20154-2024 第6.6.2 条规定的方法或JJF1101-2019标准进行检测,温度均匀度≤6℃。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有效复印件佐证(报告需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专用章,并标注有CMA或CNAS标志)。”更正为“合同包一:★温度均匀性:温度均匀度≤6℃。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有效复印件佐证(报告需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专用章,并标注有CMA或CNAS标志)。”
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 技术要求/1.1.5 条款“★温度均匀性:按照GB/T 20154-2024 第6.6.2 条规定的方法或JJF1101-2019标准进行检测,温度均匀度≤6℃。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有效复印件佐证(报告需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专用章,并标注有CMA或CNAS标志)。” 更正为“★温度均匀性:温度均匀度≤6℃。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有效复印件佐证(报告需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专用章,并标注有CMA或CNAS标志)。”
3、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合同包二评标标准/序号1-12“根据投标人所投“超低温冰箱B”响应情况进行评价:1.2.14▲温度均匀性:按照GB/T 20154-2024第6.6.2条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温度均匀度≤6℃。投标人提供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有效复印件佐证(报告需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专用章,并标注有CMA或CNAS标志)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4、新增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符合性要求附表:带“★”号条款汇总表/项号9“合同包二:★温度均匀性:温度均匀度≤6℃。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有效复印件佐证(报告需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专用章,并标注有CMA或CNAS标志)。”
5、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 技术要求/1.2.14 条款“▲温度均匀性:按照GB/T 20154-2024第6.6.2条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温度均匀度≤6℃。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有效复印件佐证(报告需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专用章,并标注有CMA或CNAS标志)。” 更正为“★温度均匀性:温度均匀度≤6℃。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有效复印件佐证(报告需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专用章,并标注有CMA或CNAS标志)。”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合同包二评标标准/原序号1-15至1-18评分项各增加1分,具体如下:
7、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25年1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根据有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通知对采购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9号
联系方式:练女士 0592-2355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
联系方式:周小姐 0592-88886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纪先生
电 话: 0592-5661151,0592-637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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