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XXXX工程项目安防系统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XXXX工程项目安防系统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亮
项目联系电话:027-815600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
采购单位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星光大道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亮 027-815600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吴先生 13871104423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二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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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8日 17: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征集条件
本项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XXXX工程项目安防系统工程目已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防系统工程进行公开征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安防系统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安防系统工程投资约为191万元。
2.4 征集范围:安防系统工程采购与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安防系统方案深化、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和为完成以上内容所采取的全部措施,工程完工后按照《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中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专项检测,以及开展专项验收(公安、消防、安监、环保等部门的验收)及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及相应的配合工作。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2月20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安防系统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参与征集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工程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1年以上的法人;
(2)投标人近1年内未发生泄密案件;
(3)拟承担涉密工程管理工作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
(4)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5)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6)具有从事涉密业务的专业能力;
(7)保密法律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以上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须为非 “三资企业”(指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经理在参与本项目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所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及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期限须包含2026年5月至2026年10月。
3.6 业绩要求:
(1)申请人在近三年(2023年11月1日起至递交申请文件之日(以项目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11月1日起至递交申请文件之日(以项目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说明:
①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的安防系统项目。
②申请人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有)、完工验收证明相关资料。业绩时间以项目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且须含业主联系人和联系人电话)。
3.7 财务要求:
(1)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要求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须提供近三年(2023至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等,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纳税及社保: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缴纳证明和相关承诺书(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8 在征集、邀标与合同签订前,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在被执行期内(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发生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因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链接],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事项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9 其他要求:
(1) 与征集人存在隶属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征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承诺书(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4.征集文件的递交
4.1 征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征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8日17时00分,地点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西门)214办公室)。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征集文件,征集人将予以拒收。
4.3 征集文件具体要求:
4.3.1 数量要求: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4.3.2 纸质版采用A4尺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电子版按照上述要求制作扫描后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到hbj337@[链接]邮箱,发送邮件时预留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征 集 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 | 征集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星光大道16号 |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二号 |
联 系 人:黄亮 | 联 系 人:陈先生、吴先生 |
电 话:027-81560016 | 电 话:13871104423 |
2026 年 11 月 3 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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