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共享系统优化及数据对接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市 2025-06-24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共享系统优化及数据对接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8万元,招标人为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内容: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共享系统优化及数据对接招标项目根据财务管控要求,需要将固定资产、应收应付、资金、核算数据、预算、成本等会计凭证及财务相关业务数据及时准确上报至集团协同工作平台的财务模块。主要实现优化财务管理各模块、优化财务管控体系、提升财务管控、防范风险能力、通过业财深度融合,实现财务处理智能化、自动化、财务数据通过中台对接集团协同工作平台。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相应规定为准。2.项目交付要求: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1年为免费运维期。3.最高投标限价:2,280,000.00元人民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共享系统优化及数据对接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共享系统优化及数据对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前三年是指从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经济刑事案件;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前三年是指从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7.投标人须是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8.投标人须是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存在行贿供应商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
9.投标人须是未被列入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
10.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25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0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委派其授权代表持上述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参见本公告第七部分/(一))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地点:上海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5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需提交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①若为企业法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单位,需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需根据组织类型提供相应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需提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者近三年内(近三年是指从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完整的财务报表或者审计报告;
3.投标人需提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投标人需提交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5.投标人需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提供的报告应包含明确的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方式:登录http://www.gsxt.gov.cn→选择“企业信用信息”→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按钮→点击“投标人名称”→点击“发送报告”→输入邮箱→发送→下载打印;
6.投标人需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提供的结果应包含明确的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式:①登录https://wenshu.court.gov.cn→点击“高级检索”→输入“投标人名称、案件名称:行贿、裁判日期”→点击“检索”→截图下载打印;②登录https://wenshu.court.gov.cn→点击“高级检索”→输入“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案件名称:行贿、裁判日期”→点击“检索”→截图下载;
7.投标人需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提供的报告应包含明确的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方式:①登录http://www.gsxt.gov.cn→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按钮→选择投标人名称点击进入→选择“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图下载打印;②登录http://www.gsxt.gov.cn→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按钮→选择投标人名称点击进入→选择“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下载打印;
8.投标人需提交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承诺函;
9.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附授权代表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证明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一致);
10.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
11.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未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