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鲍邱河水系(新集段)生态净化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京津冀鲍邱河水系(新集段)生态净化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三河市行政审批局
以 三河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京津冀鲍邱河水系(新集段)生态净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三审批投资[2025]6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河市新集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和三河市本级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三河市新集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河滨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修复河滨缓冲带1.2千米,缓冲带修复1.3万平方米。1、基底修复。河滨岸带、河滨滩地基底修复、微地形梳理6500平方米;2、植物恢复。其中恢复挺水植物种植2741平方米,恢复沉水植物3600平方米,补充灌木种植3000平方米,草花地种植3600平方米。(二)水质净化改善工程,建设复合表面流人工湿地4.38万平方米,包括坑塘清理2万立方米、湿地围堰1.02万立方米、挺水植物种植2.57万平方米、沉水植物种植1.81万平方米;建设生态砾石床1万平方米,建设地点:三河市新集镇西罗村
??2.2招标范围:2.2.1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完成本项目设计、勘察、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6313.08万元。
2.2.2计划工期:431日历天。 2.2.3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勘察负责人3.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等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的,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依法履行变更程序。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与合同文件约定的条件应当一致。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拟派项目经理(可以同时为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8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0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三)其他?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自2022年
10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4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0316-2920630。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25
09:00 至 2025-09-3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0-15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王帅,地址:三河市李旗庄镇经济开区科创园内,服务电话:0316-7151985。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欣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刘辉,联系电话:1780326173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
电话:
0316-3216131
电子邮箱:
sanhehuanbaoju@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
13.联系方式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