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涉案物品19瓶贵州茅台酒第二次拍卖”项目
第17-18项标的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成交合同的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9时3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铜仁市)交易系统以网络竞价方式,对涉案物品19瓶贵州茅台酒进行了第二次拍卖。
在此次网络拍卖会上,第17-18项标的拍卖成交,具体情况如下:
17.贵州茅台酒1瓶,规格53%vol、500ml,品种茅台酒(不带杯),成交金额13031元,买受人刘晓涛。
18.贵州茅台酒1瓶,规格53%vol、500ml,品种茅台酒(不带杯),成交金额13031元,买受人刘晓涛。
总成交金额26062元。本公司与买受人于2025年10月27日签署了《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成交合同》,买受人于当日将全部价款汇入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在标的交付过程中,发现两项标的物的酒体挥发较为严重,导致其价值大幅下降。经协商,委托人同意本公司与买受人刘晓涛解除《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成交合同》,本公司已与买受人刘晓涛签定了《拍卖成交合同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贵州省铜仁市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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