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波市公安局2025年车辆更新项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9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G-X2025018(XDZB-2025-045)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2025年车辆更新项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1569000
最高限价(元):1569000
标项名称:宁波市公安局2025年车辆更新项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69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改装,并正常交付使用,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改装、供货调试并提交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提交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报价。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制造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依法获取询价通知书(采购文件)的方式为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根据政采云平台的规定步骤进行操作并在线申请获取询价通知书。仅需浏览询价通知书的只需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询价通知书进行浏览。
任何网站显示的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中提供的询价通知书仅供阅览使用,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程序依法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收未依法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或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为依法获取本项目询价通知书及对本项目报价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交供应商必须成为注册供应商,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2.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报价响应)。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报价响应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1)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2)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3)“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电话:95763。4.3.电子报价响应注意事项1)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未按规定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报价。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之外,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为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用于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以下方式递交: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送至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响应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其供应商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方式二:邮寄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00分前供应商可以通过邮寄送达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址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联系方式:0574-88353561。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783760392@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中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造成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响应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3)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到达后,在系统解密指令发出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报价;如已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采云平台”的操作规范处理,若使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仍然无法成功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报价,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78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乔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062225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062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传真:0574-89077718
项目联系人(询问):於苏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353561
质疑联系人:屠世侠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7570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真:/
联 系 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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