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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源三易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50万吨原煤及矸石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郑州市 其他 2025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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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源三易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50万吨原煤及矸石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财源三易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50万吨原煤及矸石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已由新密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代码2502-410183-04-01-302066,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本项目招标人为河南财源三易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财源三易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50万吨原煤及矸石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2.2招标编号:LCZB202507053;交易编号:25-GC-0580

2.3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5.9亿元,用地面积约101.48亩,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57万吨原煤(50万吨干煤),实现年产100万吨纳米级新材料水煤浆。拟建总建筑面积约724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0800㎡,地下建筑面积约1600㎡。项目基本建设内容:原料储存区、粗浆制备区、纳米车间、成品罐区、成品装车栈台和辅助设施(变配电室、公用工程站、循环水站、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详细的项目概况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4 招标范围:

2.4.1EPC工程总承包标段:

设计范围:新建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工艺(含生产装置)设计及配套施工图设计、场区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以及与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设计服务和配合报规报建(详细内容以设计任务书要求为准)。

施工范围:施工场地准备、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生产装置及配套工程(新建项目相关的工艺生产装置及配套等设备的采购安装)等工程施工及安装[含工艺生产装置及配套安装费(含材料费)],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联合试运转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相关的协调工作、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作(详细内容以发包人要求为准)。本次招标范围不含电力、自来水、燃气、热力工程,但中标人均应予以施工配合。

2.4.2监理标段:项目设计阶段、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安装阶段(不含工艺生产装置购置)、竣工验收阶段、联合试运转、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河南财源三易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50万吨原煤及矸石综合利用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监理标段:河南财源三易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50万吨原煤及矸石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监理。

2.6 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限:

2.6.1EPC工程总承包标段计划工期:一期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二期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从招标人确认的进场之日起计,最终以招标人根据具体项目情况予以确定。

2.6.2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招标范围内监理服务完成,监理服务期限如果分期,具体的分期服务期限参照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工期分期。

2.7 质量标准:

2.7.1EPC工程总承包标段: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2监理标段: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工程总承包标段资格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证明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网页查询打印页,须含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3.1.2.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证明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网页查询打印页,须含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3.1.3 业绩要求:

3.1.3.1 企业业绩要求:自2020年07月0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3.1.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07月0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3.1.3.3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07月0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

备注:

(1)企业类似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35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投资额不少于1.4亿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EPC项目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设计方需提供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EPC项目设计业绩,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项目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可以不是同一个项目但金额或面积需达到相应要求;非联合体投标人,EPC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可为两个合同,但必须是同一个项目;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已完成的投资额不少于1.4亿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或EPC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35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的设计负责人业绩或EPC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4)企业业绩和设计负责人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含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和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均须体现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且一致,如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变更,须提供变更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格式不显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则须提供中标结果公告(公示)的网页打印页;

(7)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须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如合同协议书不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投标人则须提供证明材料);

(8)企业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使用。

3.1.4 信誉要求:

3.1.4.1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

3.1.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报告】。

3.1.5 其他要求:

3.1.5.1近三年内(2022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郑州市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未存在被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况(出具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1.5.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1.5.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1.5.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至少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提供】。

3.1.6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提供】。

3.1.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若联合体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8)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没有在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证明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网页查询打印页,须含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3.2.3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企业业绩要求:自2020年07月01日以来具有在监或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备注:

(1)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单项合同监理合同额不少于150万元(或项目投资额不少于1.4亿元)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已完成的业绩还需提供交(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含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和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3.2.4 信誉要求:

3.2.4.1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2.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报告)。

3.2.5 其他要求

3.2.5.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至少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2.6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08月19日至2025年08月25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B区第十二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7.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

7.2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财源三易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曲梁镇新密环保科技创新创业综合体20#孵化器6楼55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371-67180650

传真:0371-67180650

邮箱:hnlcbg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大厦16层

联系人:韦先生、王先生

电话:0371-88811805

传真:0371-88811828

邮箱:LCZBDL003@163.COM

监督单位: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西大街

电话:0371-56196618

传真:0371-56196618

邮箱:xinmizhaobiaoban@163.com

2025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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