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政策要求
为了响应辽宁省《关于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的要求,我医院需要为患者提供智慧医疗云影像服务。智慧医疗云影像服务是基于云端部署实施的一套软件服务,医院本地部署前置机进行数据中转和处理,通过对接院内PACS系统,获取已审核报告的检查数据,推送至云胶片系统,系统支持医生与患者通过医院公众号、扫描二维码等方式实现报告、影像的调阅与查询服务。
二、项目基本要求
1、参与投标的软件系统必须是已经开发完成可作为商品化产品的信息系统。
2、投标人须提供列举的软件系统模块,并完成系统的安装测试、系统联调工作,并符合医院方的要求,在系统建设中负责及时解决全部技术问题。所投产品均由投标人提供硬件服务器、云服务与资源。
★3、所有检查数据归本机构及患者所有,所有检查数据存储至少30年。(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所述智慧医疗云影像服务为购买服务模式,是指以替代实体胶片行使病人影像检查告知服务为目的的一种互联网+医学影像服务,包括病人影像数据的标准化采集、影像数据脱敏加密、云影像存储、PC端、患者移动终端、医务移动终端的影像数据浏览、分享等。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服务期满,采购人将根据投标人服务情况做出判断,决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度服务合同。如合同年度期满不再续签或本合同执行完毕时,投标人需将采购人合同期内所产生的数据全部无条件交给采购人。投标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项目部署交付(包含软硬件设备安装、系统对接、网络专线铺设、和云上数据迁移等,满足采购人使用)。
三、项目最高限价要求
投标人的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设备费、软件费用、云服务与资源费用、云存储费用、网络费用、三级等保评测费用、三方系统接口费用及相关技术支持及培训在内的一切与服务有关的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服务期内任务完成的最终价格。最高价格不超过10元/人次。如辽宁省卫健委(含医保局)执行云影像带量采购政策,从执行带量采购日期起执行带量采购价格。如中标产品在招标期内同产品在本省内其它同级医院招标价格低于我院采购价格,按同级别医院中标低价格执行。
四、项目服务配置清单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数字影像云服务平台(简称:影像云平台) | 影像管理模块 | 1 | 套 | |
| 2 | 影像处理模块 | |
| 3 | 患者端模块 | |
| 4 | 医生端模块 | |
| 5 | 影像远程诊断模块 | |
| 6 | 统计分析模块 | |
| 7 | 统一对账平台 | 1 | 套 | |
| 8 | 云服务与资源 | 1 | 套 | |
| 9 | 前置服务器 | 1 | 台 | |
| 10 | 100MB专线 | 1 | 条 | |
| 11 | 系统接口 | 按需 | 个 | |
五、项目总体技术要求
1、软件产品业务设计及技术设计需充分考虑医院未来业务发展趋势,结合海量检查检验数存储,大用户量同时在线的业务需求来完成,具备充分的先进性,可扩展性。
2、软件产品应全面支持DICOM标准、全面遵从HL7医疗服务信息网络通讯协议。
3、软件产品支持大型关系型数据库Oracle或MSSQLServer等
4、软件产品支持兼容https、WebService、视图等多种接口对接方式,对接业务系统。
5、软件产品应具备跨平台兼容性,支持Windows、Android、iOS、国产操作系统,支持电脑、平板、手机等硬件设备;
六、项目技术参数
(一)数字影像云服务平台
? 管理模块
1.支持CT,MR,DR等符合DICOM通讯设备的数据对接。
2.支持从CT,MR,DR等设备、院内PACS或RIS 以及第三方影像平台接收影像。
3.支持兼容https、WebService、视图等多种接口对接方式,对接Oracle、MSSQLServer等主流数据库。
4.提供DICOM的SOP Class:Storage SCU/SCP,Storage Commitment SCU/SCP;
5.可直接接收所有符合DICOM3.0标准的影像数据传输;
6.支持DICOM 传送与接收;支持DICOM Query/Retrieve服务,实时查询检索DICOM全序列影像;确保影像传输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7.支持通过相关规则过滤影像检查的层厚,控制上传层厚;(提供软件系统截图证明)
8.支持多层存储与管理。
9.支持将CT、DR、MRI等医技科室数据存储于云端,实现统一归档、管理与后续的扩展应用。
▲10.支持影像下载,可自定义下载次数,超过次数后,不得下载影像。在电脑端下载影像文件时,影像文件打包原厂影像工作站软件,可直接进行影像浏览,无需借助第三方工具;(提供软件系统截图证明)
11.支持系统对于影像/存储/数据库/备份服务器监控。
12.提供开放式、标准化数据访问接口,支持各类影像数据的一体化平台集成应用,提供但不限于二维码浏览、短信链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入口方式。
13.支持医疗机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信息审核、角色分配、权限分配等管理功能。
14.支持多条件检索相关检查,包括但不局限于检查号、就诊类型、检查类型检索等。
15.应支持实现医疗机构影像上传量、阅片量、诊断量等信息的查询和统计,并以多种形式加以呈现,当年、当月、当日等维度统计展示。
▲16.支持对符合检查互认要求的图像,在图像信息中做HR标识。(提供软件系统截图证明)
? 影像处理模块
1.支持基本图像处理,包括但不限定于:图像缩放、移动、旋转、左右镜像、上下翻转、反相、播放、定制视窗(预设值、实时调节)、调窗、布局;
2.测量及标注工具包括:线、椭圆、多边形、文字、角度、曲线等多种影像标记形式
▲3.支持影像多平面重建MPR(提供软件系统截图证明)
▲4.最大密度投影MIP、最小密度投影MinIP(提供软件系统截图证明)
▲5.影像层厚调节,达到影像医生薄层诊断需求(提供软件系统截图证明)
▲6.影像融合,PET和CT序列的融合显示(提供软件系统截图证明)
7.支持多分格显示同一序列、不同序列、不同检查等方式调阅。
8.序列同层定位以及同步浏览。
9.显示/隐藏DICOM文件头信息。
10.按影像类型预设多种窗宽窗位,提供快捷键调整视窗;支持按影像类型和序列描述预设视窗,显示影像时自动应用。
▲11.移动设备支持光环境评价测试功能(提供软件系统截图证明);
? 患者端模块
1.支持与医院公众号进行对接。
2.支持数字化报告、查看影像DICOM原始文件、完整的PDF格式检查报告。
3.提供日志服务,对系统运行状况实时监控,对系统故障、报错等信息记录并保存,对用户访问数据库行为进行记录,便于后期追溯。
4.支持与短信平台对接,当患者检查报告审核完成,同步进行短信推送通知患者。
5.支持患者通过扫描二维码、短信链接等多种方式查看数字影像和检查报告。
6.支持患者通过移动端浏览各类检查报告、DICOM影像。
7.患者身份认证:支持患者在查阅数字影像时进行身份认证,支持不少于3种认证方式,并支持后台灵活管理配置,必须包含证件号、手机号、姓名三种认证方式。
8.支持患者匿名分享、加密分享、日期限制分享等,满足不同患者对自己云影像数据的管理要求;
9.支持客户端工作站打开约10M字节影像,时间不大于5秒,WEB端工作站打开约10M字节影像,时间不大于10秒,IOS端工作站打开约10M字节影像,时间不大于10秒,安卓或鸿蒙端工作站打开约10M字节影像,时间不大于10秒。
10.支持患者匿名分享、加密分享、日期限制分享等,满足不同患者对自己云影像数据的管理要求。
11.产品应支持报告内容对于疾病描述的医学知识解读,方便患者了解报告内容;
▲12.支持对接基于DeepSeek大模型,智能报告解读功能,可根据机构需要,实现对影像报告详情的智能解读。支持一键解读,提供专业解读、健康建议等,帮助患者驱散“报告解读焦虑”。(提供软件系统截图证明)
? 医生端模块
1.支持医生通过PC、移动端访问报告、影像数据。
2.支持报告分享功能,可限制分享时效,是否匿名、加密;
3.支持修改患者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信息
4.支持重新上传报告、影像数据;
5.支持患者历史报告的对比
6.支持患者历史影像的对比
7.支持DICOM文件下载功能:可以将调阅的影像信息以DICOM格式进行保存下载
8.支持医生通过扫描患者院内报告上方二维码/条码或通过有权限账号登录系统,实现调阅、处理影像数据,或查看、出具诊断报告。
? 影像远程诊断模块
1.产品应支持支持区域内部的集中阅片,支持影像云平台业务数据回写院内PACS,应对接申请远程诊断医院PACS系统,获取已检查患者的相关数据,进行移动阅片、报告,帮助基层医院写报告,并能回传到下级医院的PACS的功能;
2.具备下级医院通过云平台客户端浏览器,提交诊断申请;
3.产品应支持个人诊断模板和报告模板的设置,并自定义保存;
4.产品应支持报告痕迹查看,自动识别新增、删除的内容,并分别用不同样式对新增、删除内容进行区分标记,方便医生阅读;
5.支持医生移动端在院外进行移动阅片,且移动端支持调整窗宽/窗位设置,支持测量功能,支持缩放系数和布局,支持平移影像;
▲6.支持报告纠错,对报告内容进行智能判断,检查错别字、性别冲突、部位不符合等问题(提供软件系统截图证明)
▲7.支持抽样质控,可根据时间、检查类型等要素自定义模板,远程诊断医生可以对报告进行抽样质控;(提供软件系统截图证明)
? 统计分析模块
1.支持登录统计、查看统计、检查数量统计等;
2.支持分享记录,记录患者分享的时间;
3.支持诊断阳性率统计、工作量统计等;
4.统计数据均可通过EXCEL进行导出保存到本地;
(二)统一对账平台
1.产品应支持获取HIS系统的影像收入、数量,与云影像服务量进行比对;
▲2、产品应支持获取云影像的服务量、服务费,与我院财务管理系统的凭证平台对接,自动生成财务凭证;(提供软件系统截图证明)
▲3、产品应支持按日、月自动生成对账任务;(提供软件系统截图证明)
▲4、产品应支持显示对账结果;(提供软件系统截图证明)
▲5、系统应支持显示收支情况与收支情况汇总;(提供软件系统截图证明)
(三)云资源
1.云资源平台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版》三级标准进行建设,实现以应用为核心的安全防护系统,并在信息系统访问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全面提升信息系统的抗攻击能力,保障信息系统的高可用性和安全性
2.平台应部署防御类包含但不限于下一代防火墙,Web防火墙,入侵防御、防DDOS攻击、AI智能防护、网络智能加速;传输层、应用层DDoS防护、流量安全管理、全景防控爬虫、敏感信息自动识别、全量访问日志、SSL VPN、防暴力破解。
3.平台按照我医院的实际影像数据情况,提供对象存储数据支撑平台。
4.平台数据传输要求影像云所使用的线路需支持传输加密。为医院提供安全、高效的专线连接。。
5.平台支持按需弹性扩容,无需中断业务;
6.云端服务支持数据多副本存储
7.云平台需要大容量存储满足医学影像数据量大、且医患端长期调阅需求。为实现持续、全面、快速的综合数字影像信息获取,云存储应满足安全、高可靠的特性,具备多种存储类型供选择。
(四)前置服务器
前置服务器1台
配置要求:
CPU:≥2颗(主频≥2.10GHz)、内存:≥32G、硬盘:≥1T*4
(五)专线
专线1条
要求:专线带宽≥100M。
要求所使用的线路需支持传输加密。为医院提供安全、高效的专线连接。
网络延时不大于200毫秒,0丢包率。
(六)接口要求
★1.产品应完成与医院现有HIS系统、PACS系统、自助机服务系统、互联网医院系统、集成平台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兴城市医共体影像中心系统的对接工作;(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2.产品应确保影像数据均按照标准格式进行存储;
3.产品应提供开放式、标准化数据访问接口,可以提供数据共享调用机制;
七、商务要求
(一)培训要求
采购人认为培训是保证项目成功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完成,投标人需要准备一份完整的培训计划,对采购人各类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包括现场培训和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培训的内容、次数和方式由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仅负责提供培训场地、培训电脑和培训人员的召集,培训环境的搭建、培训文档的准备、培训的实施、培训人员的考核等由投标人负责。对于本项目的相关技术,投标人也需要提供必要的手段保证能够将其传授与采购人。与培训相关的费用,投标人应当一并计算在投标报价中。
投标人派出的培训教员应具备丰富的相同课程教学经验,所有的培训教员必须中文授课,投标人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免费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电子版和纸张版)等相关用品。提供下列几个方面的培训:
(1)系统软件的用户使用培训,操作培训;
(2)系统管理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开发维护培训;
(3)应用软件操作疑难问题解答;
(4)第三方支撑软件(如数据库、操作系统)的使用、开发、维护培训。
投标人应按采购人约定合理地安排培训时间。
培训对象包括初级技术人员培训、高级技术人员培训和医技人员操作培训。初级培训可使得系统维护人员能够顺利地完成日常的维护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高级培训应使得高级技术人员对本项目支撑系统的运行机制有着清晰明确的认识,并能够高效及时地解决系统突发运行故障,能对系统进行二次开发。操作培训可让医技人员熟练使用本系统软件。为了更好的维护医院网络,保证网络系统软件的正常使用,投标人须为医院培训网络工程师1名,数据库管理员1名,软件维护员1名,并根据系统的更新和升级情况进行培训。
(二)项目实施
数字云影像的上线可根据医院具体部门的需求、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上线,投标方案中所描述的功能和实施方案是在充分了解我院整体信息化建设情况后给出的方案说明。
投标人应能够针对我院业务特点,流程特点等因素,因地制宜的为我院制作先进可靠,便捷使用的数字云影像系统,方案说明中即要有清晰的边缘界限,也应该有战略合作,定制开发的能力和态度。
(1)项目工期、实施要求
合同签订后立即组织驻场施工,实施周期60天。投标人需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详细的系统实施计划,含客户化修改、测试、试运行、培训及上线计划,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上线及上线系统的基本平稳。
(2)人员要求
在项目实施阶段应保证至少4个工程师到医院现场实施,包括且不限于项目经理、开发工程师、实施工程师、网络工程师等;项目负责人一经确定,未经院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需通过医院相关主管的考核。
(三)服务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包括本地化、售后服务、服务期限、响应时间、操作维护人员提供的培训计划的优劣:
维护期内维护条款:
(1)云影像系统上线后,投标人必须提供上线之日起二年的免费功能增强性维护及免费技术维护服务(其中包括系统维护、跟踪检测、个性化需求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2)维护期内,投标人需免费新增及修改采购人所需报表,应满足各级行政政策要求或采购人自身其他业务对接要求。
(3)云服务提供2年持续不间断服务。
(4)投标人需配备熟悉采购方情况的服务人员,在采购人不满意时刻提出更换。同时需有专门的客户经理定期进行回访,以利于服务满意度不佳时做出整改。
(5)投标人必需设置专线电话,并有专人负责接听。对于电话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或系统发生严重故障时,投标人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6小时内故障排除,服务时间为7×24小时。在一般情况下,排除故障需严格遵守故障排除预案,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有责任修订故障排除方法,并通过投标人同意后实施。
(6)投标人应定期通过电话或派遣技术人员现场回访跟踪使用情况,及时了解系统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给予解决。
(四)接口开发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云影像产品应完成与我院现有HIS系统、PACS系统、自助机服务系统、互联网医院系统、集成平台系统、兴城市医共体影像中心系统的对接工作,所涉及各对接系统厂商的接口开发费用,一并计入本项目整体价格中,医院不再另行支付接口开发服务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接口的开发费用。
因我院如上系统中某些系统有更换的计划,因此投标人对于某个系统会有接口重复开发一次的可能性,如产生重复一次的工作,在服务期内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接口的开发费用。
(五)数据保密要求
本次项目建设中,所有检查数据(包括且不限于患者影像数据、报告数据等各类从医院采集的信息)归采购人及患者所有,不得用于除本项目外的任何其它用途。中标人需与采购人另行签订数据保密协议。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服务期满,采购人将根据投标人服务情况做出判断,决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度服务合同。如合同年度期满不再续签或本合同执行完毕时,投标人需将采购人合同期内所产生的数据全部无条件交给采购人。投标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项目部署交付(包含软硬件设备安装、系统对接、网络专线铺设、和云上数据迁移等,满足采购人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属于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属于监狱企业,或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5年11月07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文件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按要求递交;开标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邮件加密文件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