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贵州省毕节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森林防火机具运输车采购(招标项目编号:E52050220250001GL)作如下澄清通知。
一、招标文件第2章招标内容:
2.6其他补充内容(符合性审查项)
供应商承诺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责任和费用,并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投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前应参照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向贵州信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中标权利。
敬告:
1. 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提供全新的设备及配件,并严格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运输、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2. 实现招标项目功能所需招标清单外的配件、辅材,供应商必须准备充分,若需增加,不再计费。
现变更为:
2.6其他补充内容
供应商承诺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责任和费用,并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符合性审查项)
投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前应参照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向贵州信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中标权利。
敬告:
1. 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提供全新的设备及配件,并严格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运输、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2. 实现招标项目功能所需招标清单外的配件、辅材,供应商必须准备充分,若需增加,不再计费。
其余内容不变。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毕节市森林灾害防治站
地址:七星关区天河路四巷5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话:15285648648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信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大道区政府礼堂旁
联 系 人:刘星
电话:18386260086、0857-8321168
文件预览:贵州省毕节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森林防火机具运输车采购第一次澄清公告.pdf防火机具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