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小微分布式光伏设备集成及开发移交一体化服务企业库(第四批)建库项目建库公告
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小微分布式光伏设备集成及开发移交一体化服务企业库(第四批)建库项目已由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建库代理单位为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建库。欢迎合格的入库申请人参加入库申请。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小微分布式光伏设备集成及开发移交一体化服务企业库(第四批)建库项目
2.建库目的:为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属下公司的非法定必须招标(单个子项金额不超过400万元)的河北区域、苏皖浙湘鄂区域小微分布式光伏设备集成及开发移交一体化服务征集符合条件的单位,并组建上述项目的区域企业库。
3.项目地点:河北区域、苏皖浙湘鄂区域
4.建库单位: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7571846
5.建库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37608020
电子邮箱:gzjlzb@126.com
6.建库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投诉电话:020-37850890
二、承包范围
入库人须向建库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及相关服务(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入库人负责收集项目信息并报建库人审核确定、协助建库人与农户、工商业厂房、公共建筑物及闲置公共场地产权人签订租赁协议、项目落地后设备的生产、运输、保管、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及为保证具体项目能正常投运发电所必须的其他相关的一切服务等)等以及具体承包项目的首年运维工作,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三、建库数量及相关内容
1.本批次建库按区域划分为二个区域企业库,每个区域企业库具体划分区域及具体区域的总装机容量上限如下:
(1)区域企业库一:河北区域企业库
序号 | 具体区域 | 总装机容量上限(MWp) | 产品类型 |
1 | 唐山市丰润区 | 12 | 庭院式 |
2 | 唐山市丰润区 | 12 | 阵列式 |
3 | 唐山市丰润区 | 12 | 阳光棚 |
4 | 唐山市迁安市 | 12 | 庭院式 |
5 | 唐山市迁安市 | 12 | 阵列式 |
5 | 唐山市遵化市 | 12 | 庭院式 |
6 | 唐山市遵化市 | 12 | 阵列式 |
7 | 唐山市遵化市 | 12 | 阳光棚 |
8 | 邯郸市魏县 | 12 | 庭院式 |
9 | 邯郸市魏县 | 12 | 阵列式 |
10 | 邯郸市魏县 | 12 | 阳光棚 |
11 | 邯郸市磁县 | 12 | 庭院式 |
12 | 邯郸市磁县 | 12 | 阵列式 |
13 | 邯郸市磁县 | 12 | 阳光棚 |
14 | 邯郸市邯郸新区 | 12 | 庭院式 |
15 | 邯郸市邯郸新区 | 12 | 阵列式 |
16 | 邯郸市邯郸新区 | 12 | 阳光棚 |
17 | 邯郸市大名县 | 12 | 庭院式 |
18 | 邯郸市大名县 | 6 | 阵列式 |
19 | 邯郸市大名县 | 6 | 阳光棚 |
20 | 保定市涿州市 | 6 | 庭院式 |
21 | 保定市涿州市 | 6 | 阵列式 |
22 | 保定市涿州市 | 6 | 阳光棚 |
合计 | 246 | ||
(2)区域企业库二:苏皖浙湘鄂区域企业库
序号 | 具体区域 | 总装机容量上限(MWp) | 产品类型 |
1 | 怀化市沅陵县 | 12 | 阳光棚、南北坡 |
2 | 湖南省湘潭市 | 12 | 阳光棚、南北坡 |
3 | 湖北省宜昌市 | 12 | 阳光棚、南北坡 |
4 | 湖北省黄石市 | 12 | 阳光棚、南北坡 |
5 | 湖北省十堰市 | 12 | 阳光棚、南北坡 |
6 | 湖北省咸宁市 | 12 | 阳光棚、南北坡 |
7 | 安徽省合肥市 | 12 | 阳光棚、南北坡 |
8 | 安徽省毫州市 | 12 | 阳光棚、南北坡 |
9 | 安徽省阜阳市 | 12 | 阳光棚、南北坡 |
10 | 安徽省马鞍山市 | 12 | 阳光棚、南北坡 |
11 | 安徽省淮北市 | 12 | 阳光棚、南北坡 |
12 | 安徽省淮南市 | 12 | 阳光棚、南北坡 |
13 | 安徽省安庆市 | 12 | 阳光棚、南北坡 |
14 | 安徽省芜湖市 | 12 | 阳光棚、南北坡 |
15 | 安徽省铜陵市 | 12 | 阳光棚、南北坡 |
16 | 安徽省池州市 | 12 | 阳光棚、南北坡 |
17 | 安徽省蚌埠市 | 12 | 阳光棚、南北坡 |
18 | 安徽省滁州市 | 12 | 阳光棚、南北坡 |
19 | 安徽省黄山市 | 12 | 阳光棚、南北坡 |
20 | 安徽省宿州市 | 12 | 阳光棚、南北坡 |
21 | 安徽省宣城市 | 12 | 阳光棚、南北坡 |
22 | 浙江嘉兴市、金华市 | 15 | 阳光棚 |
23 | 浙江嘉兴市、金华市 | 17 | 南北坡 |
24 | 浙江绍兴市、宁波市 | 15 | 阳光棚 |
25 | 浙江绍兴市、宁波市 | 17 | 南北坡 |
26 | 淮安市金湖县、洪泽县、盱眙县、涟水县、淮阴区、淮安区; 徐州市丰县、沛县、邳州市、铜山区、贾汪区、睢宁县、新沂市 | 13 | 阳光棚 |
27 | 淮安市金湖县、洪泽县、盱眙县、涟水县、淮阴区、淮安区; 徐州市丰县、沛县、邳州市、铜山区、贾汪区、睢宁县、新沂市 | 15 | 阵列式 |
28 | 淮安市金湖县、洪泽县、盱眙县、涟水县、淮阴区、淮安区; 徐州市丰县、沛县、邳州市、铜山区、贾汪区、睢宁县、新沂市 | 17 | 南北坡 |
29 | 盐城市、宿迁市 | 13 | 阳光棚 |
30 | 盐城市、宿迁市 | 15 | 阵列式 |
31 | 盐城市、宿迁市 | 17 | 南北坡 |
32 | 南京市、镇江市 | 14 | 阳光棚 |
33 | 南京市、镇江市 | 16 | 阵列式 |
34 | 南京市、镇江市 | 17 | 南北坡 |
35 | 南通市、扬州市 | 16 | 阵列式 |
36 | 南通市、扬州市 | 17 | 南北坡 |
28 | 南通市启东市、海门市、海安市、通州市、如皋市、如东县,扬州市 | 13 | 阳光棚 |
合计 | 499 | ||
注:表中具体区域的总装机容量上限为该具体区域所有承包人的实际工程总量合计上限。各承包人的移交工程量以实际为准,建库单位对实际工程量不作任何承诺。
2.企业库入库申请人数量:
入库申请人按两个区域企业库分别申请入库,每个区域企业库按如下规则确定入库人数量:
(1)当某个区域企业库的有效入库申请人不足5家时,则该区域企业库本次建库失败;
(2)当某个区域企业库的有效入库申请人超过5家(含5家)不足12家时,则选取(N-2)家单位入库,其中N为有效入库申请人;
(3)当某个区域企业库的有效入库申请人超过12家(含12家)时,则选取10家入库申请人为该库的入库人。
注:具体内容见《评审办法》。
3.单个子项的承包人产生方式:承包人所承包的工作量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实际工程量不作任何承诺,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
4.单个子项工期:由具体承包人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期限需要设定。
5.入库单位展业区域及容量:根据入库申请人的综合得分排名情况以及意向申报区域综合确定,具体规则见合同附件
四、区域企业库有效期
区域企业库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运维合同有效期:自验收合格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之日起一年。
五、入库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入库申请人具有明确的入库意愿材料,入库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入库申请人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入库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入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
4.入库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入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方)应具备下列资质:
A.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入库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入库,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入库申请截止日期前,至少有一个国内已投运的单项合同装机容量不低于12MWp的类似光伏发电系统设备集成业绩,设备集成业绩包括: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至少包括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供货内容)或光伏项目设备供货(至少包括光伏组件和逆变器)。
注:上述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及项目已投运证明材料。其中,①工商业分布式及集中式光伏项目已投运证明包括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②户用类分布式光伏项目已投运证明须提供以下材料:业主方(或项目运营单位)加盖公章的验收文件或其他足以支撑判断业绩内容及装机容量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结算证明等)。
6.入库申请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入库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入库申请人递交的入库申请文件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入库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7.本次入库申请人接受联合体申请。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1家,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入库,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入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建库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入库申请将被拒绝。
2)组成联合体的入库申请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的工作任务(设计任务或施工任务,其他要求具体见附件3:联合体协议书)的成员单位。
六、公告发布、登记及获取建库文件时间、地点
1.建库公告日期:2025年12月9日起至2026年1月8日止;
2.入库登记及获取建库文件时间:2025年12月9日9:00至2025年12月31日17:00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入库申请登记及获取建库文件方式:
(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完成了线上登记的入库申请人须在2025年12月9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31日17时00分办理入库申请文件购买,建库文件售价为每个区域企业库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2)请按以下程序递交入库申请登记资料及办理建库文件获取手续:
1)办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的企业信息登记以及线上入库申请登记。
2)须提交的入库申请登记资料:
①《入库申请登记申请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建库文件费用汇款凭证。
3)将入库申请登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gzjlzb@126.com并联系建库代理单位并电话告知建库代理联系人(邮件内容至少包含“入库申请人名称”及“入库项目的完整名称”)。
4)入库申请人在完成入库申请登记资料递交及购买建库文件程序后,由建库代理将建库文件发送至入库申请人所登记的邮箱。
注:建库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建议公对公转账,私人转账必须提供代付证明,否则无法开具发票)。
具体收取建库文件费用账户如下:
户 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账 号:701657752726
注:上述费用在获取建库文件后不予退还。
注:如在规定的入库申请登记期间,参加的申请人数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建库单位可以发布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入库申请登记时间。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建库采用资格后审。
八、入库申请保证金及交纳时间
入库申请保证金为每个区域企业库各2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可采用现金、支票、保函、保证保险等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缴纳形式递交。如采用现金或者转账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入库申请保证金必须按建库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到规定的账户。入库申请保证金必须以入库申请人的名义交纳,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入库申请予以拒绝。
九、入库申请文件递交与开启
1.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日期:2026年1月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14开标室。
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建库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开启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入库申请人代表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库人提交入库申请文件(如入库申请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提交的,原件须在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时一并单独提交),入库申请人代表应由入库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入库申请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入库申请文件。
3.开启开始时间:2026年1月8日10时00分,开启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214开标室。
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建库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开启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通知、异议、澄清、公告等事项
1.建库人不承担入库申请人准备入库申请文件和递交入库申请文件以及参与本次入库申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2.对建库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建库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入库申请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建库人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入库人名单,入库申请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建库人不承担入库申请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3.如果入库申请人对建库公告或建库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入库申请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向建库人或建库代理机构提出。如果入库申请人对入库人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入库结果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向建库人或建库代理机构提出,建库人或建库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库人或建库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入库申请人、潜在入库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建库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启现场已经入库申请人确认的事项,开启后入库申请人又对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建库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建库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建库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及其属下企业进库或采购活动资格。
4.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EF%BC%89%E3%80%81%E5%B9%BF%E5%B7%9E%E5%8F%91%E5%B1%95%E7%94%B5%E5%AD%90%E9%87%87%E8%B4%AD%E5%B9%B3%E5%8F%B0%EF%BC%88%E7%BD%91%E5%9D%80%EF%BC%9Ahttps://eps.gdg.com.cn%EF%BC%89%E5%8F%91%E5%B8%83%EF%BC%8C%E6%9C%AC%E5%85%AC%E5%91%8A%E7%9A%84%E4%BF%AE%E6%94%B9%E3%80%81%E8%A1%A5%E5%85%85%EF%BC%8C%E5%9C%A8%E5%B9%BF%E5%B7%9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十一、本项目设置最高建库限价,具体要求如下(适用于所有区域企业库):
1.一体化服务综合单价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至少为0.15%。
2.首年运维综合单价最高建库单价限价 0.045元/Wp,首年运维综合单价成本警戒价0.03元/Wp。
建库人: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库人联系人: 陈工
电话: 020-87571846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2905室
邮编:510500
建库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020-37608020
电子邮件:gzjl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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