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2025年度海北镇岭头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已由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芦管函字〔2025〕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2025年度海北镇岭头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
2.1.2建设地点: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海北镇岭头村;
2.1.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开垦耕地面积约287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以及设备采购安装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4合同估算价:5562112.59元; 2.1.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7质量标准:合格; 2.1.8安全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
.1.1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10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土木工程建筑业专业二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4
9:00:00至2025-12-10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12-04至2025-12-1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
河北博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茂华中心27楼1门16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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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怀志
伊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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